关于印发《榕江县卫生健康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县属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
现将《榕江县卫生健康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榕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2 年 10 月 27 日
榕江县卫生健康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县安委办 县消安委办关于印发《全县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榕安办发〔2022〕45 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县卫生健康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为深刻吸取高层火灾事故教训,深化巩固前期治理成效,有效预防和减少医疗机构火灾事故,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医疗机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行动。
一、工作目标
对全县医疗机构高层建筑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摸清底数,通过督促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部门联合检查验收、重点抽查等措施,依法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实施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防范能力,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时间
从即日起至 2023 年 6 月底。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县医疗机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龙泰安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严枝崇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 员:邓 绿 县人民医院院长
徐善勍 县中医院院长
杨秀林 县疾控中心主任
潘德文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杨 艳 县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
高明文 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陈家佳 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负责人
黄孝祥 县卫生健康局安全生产办负责人
王校勇 县卫生健康局项目办负责人
杨吉香 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股负责人
19 个乡镇卫生院院长,2 个社区(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主任,5 家民营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严枝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孝祥同志负责综合协调日常工作。
四、工作内容
1.重点检查高层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疏散通道是否堵塞,安全出口是否锁闭等问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足的,要新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占用和安全出口锁闭的,要现场督促整改。
2.重点检查高层建筑单位灭火系统、报警系统、给水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是否签订维保合同并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维保;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等。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疗机构要与具有维保资质的消防服务机构签订维保合同,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消防器材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3.重点检查是否违规使用彩钢板搭建病房、手术室、办公室;使用彩钢板搭建库房时,彩钢板的夹芯材料燃烧性能是否达到 A级要求等。对违规搭建的彩钢板建筑,要责令拆除。
4.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是否能正确操作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悉应急处置程序;是否定期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以及上岗、转岗前培训。对未按要求组织培训的,要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培训。
5.重点检查供氧系统装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氧气、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独立存放,是否落实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对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整改,落实防范措施。
6.严查其他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五、工作步骤
(一 ) 部署阶段 (0 10 月 月 8 28 日前 ) 。各乡镇卫生院、县属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召开会议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迅速部署开展工作。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全面培训医疗机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重点和标准。培养行业和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提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同时通过广播、电话、医院显示屏等媒体,积极营造声势,引导社会和全体医疗从业人员配合医疗机构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
(二)实施阶段(1 11 月 -3 -2023 年 年 5 5 月 )。县属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要按照“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的要求,分别对本单位高层建筑综治治理消防安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县卫生健康局组织督导检查对辖区医疗机构的高层建筑综治治理消防安全情况、标准化管理情况逐一开展检查,落实“台账式”建档,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督促医疗机构整改火灾隐患。
(三)总结阶段(3 2023 年 年 6 6 月 )。总结经验和做法、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高层建筑医疗机构是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重要公共场所,服务对象特殊,人员密集且流动量大,大型仪器设备、危险化学品和可燃物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高、难度大、责任重。各乡镇卫生院、县属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要切实提高认识,以党和人民高度负的态度,结合高层建筑综治治理夏季消防检查,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实施领导分片包干,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职责。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党政一把手为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审批必须管安全”责任落实全覆盖。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开展高层建筑综治治理夏季消防检查、督办重大事故隐患,研究解决高层建筑综治治理夏季消防重大问题。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建立覆盖全员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推动单位落实法人及分管负责人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三)广泛开展高层建筑 消防 安全宣传。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防火安全,教育先导。各责任单位经常利用板报、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宣传消防法规。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增加自救能力。并在各级医院内醒目的位置设置防火宣传牌,时刻提醒职工注意安全。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及消防器械的使用培训。
(四 ) 严肃问责 , 切实落实责任追究 。县卫计局适时组织对各乡镇、县属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高层建筑综治治理夏季消防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流于形式、履职不到位、行动效果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将结果作为医疗机构评级的重要指标;对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