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榕江县2022年百香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榕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年02月25日 15:12:4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榕江县 2022 年百香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已经榕江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 年 11 月 22 日




榕江县 2022 年百香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全面推动我县百香果产业发展,按照《黔东南州县域农业主导产业(特色单品)发展的实施方案(2021—2025 年)》要求,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乡村振兴为统领,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强龙头、扩规模、拓市场、带农户、促增收”为目标,根据“立足资源、品牌推进、调优结构、打造高端、生态发展”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立足区域特色和区位优势,充分发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作用,着力打造百香果产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工作目标

以钦蜜九号黄金百香果、台农 1 号紫果为主栽品种,推广一年一种模式。重点安排布局在寨蒿河、平永河、都柳江沿岸年均温 17.5℃以上、海拔 600m 以下通风向阳、排灌方便、土层深厚肥沃、交通便利的适宜区域种植。2022 年,全县种植百香果 450万株,其中:示范种植 200 万株,种植面积下限 15350 亩,上限21000 亩。全县实现百香果产量 0.9 万吨,综合产值 1.08 亿元。(详见《榕江县 2022 年百香果种植任务分解表》。

三、组织方式(一)龙头企业种植方式。采取“公司+基地+农户”模式,乡镇负责组织土地流转,企业出资负责种植、管理、销售,农户可以土地入股参与产业发展,优先在基地务工。

(二)合作社种植方式。采取“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由合作社统一种植、统一技术、统一管理、统一销售,农户可以土地入股参与产业发展。与供苗企业签订销售合同,企业为合作社提供合格种苗,并明确专人全程指导合作社建园、管护,做好技术服务。

(三)散户种植方式。农户用自家土地和流转土地种植,与供苗企业签订销售合同。企业为农户提供合格种苗,并明确专人全程指导农户建园、管护,做好农户技术服务。

四、建园标准

(一)园地选择。年均温 17.5℃以上,海拔 600 米以下、坡度 25 度以下,交通便利、通风向阳、排灌方便、土层深厚肥沃的坡耕地(非基本农田、非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林地,土壤 pH值 5.5-7.5。

(二)栽植密度。油茶林(或其它经济林)套种的坡地、林地亩栽百香果 150-200 株,其它地块亩栽植百香果 200-300 株。

五、扶持政策和项目

(一)财政衔接资金。

1.财政衔接资金补助经营主体开展苗木越冬种植。补助条件:选取生长健壮、没有感染病毒病的台农 1 号紫果植株,采取防寒措施,保护苗木越冬,争取明年提早开花结果。每亩补助500 元。兑现方式:实施主体按照技术要求实施苗木防寒越冬,春季苗木能健康生长,植株成活率在 80%以上,未成活的在 2022年 3 月完成苗木补栽,并加强后期管护,在藤蔓上架后,经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初验,再由县乡村振兴局组织县财政、农业、林业、县精品水果和蔬菜专班等部门抽样验收,抽样率 30%以上,认定合格后,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越冬果园不列入测产验收补助范围。

2.财政衔接项目资金以“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支持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经营主体在我县发展种植百香果,每亩补助 1500 元(含苗木)。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由各实施乡镇组织申报。补助条件:油茶林(或其它经济林)套种的坡地、林地亩栽百香果 150-200 株,其它地块亩栽植百香果 200-300 株。基地果品年亩产量 300 公斤以上。兑现方式:实施主体完成定植搭架后,经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初验,再由县乡村振兴局组织县财政、农业、林业、县精品水果和蔬菜专班等部门抽样验收,抽样率 30%以上,认定合格后,每亩拨付补助资金 600 元;经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果品产量进行初验,再由县乡村振兴局组织县财政、农业、林业、县精品水果和蔬菜专班等部门抽样验收,抽样率 30%以上,年平均亩产达 300 公斤以上,每亩拨付剩余 900 元补助资金。

(二)保险补贴。扶持种植主体参加特色性农业自然灾害保险、价格保险。在我县范围内从事百香果生产的经营主体(含农户),均可享受政策性农业保险总保费减免的扶持。

(三)设施配套。新建园面积达 500 亩以上,实行“一事一议”。

六、资金概算和筹措

百香果种植投入财政资金 4000 万元,申请财政衔接项目资金解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抓好利益联接。

七、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 年 9 月—11 月)。县级负责制定产业发展工作方案、技术规程、产业政策等,指导好各乡镇(街道、社区)百香果产业发展。县级平台公司负责统筹做好百香果供苗保障,抓好示范基地建设,搭建销售平台。乡镇(街道、社区)负责深入村组宣传百香果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二)土地整理阶段(2021 年 11 月—2022 年 2 月)。乡镇(街道、社区)根据百香果适宜种植条件,负责种植地块落实、开展土地流转、明确经营主体、采伐地块林木。组织经营主体做好土地整理、配套设施建设,施底肥、覆地膜,做好种植准备工作。

(三)技术培训阶段(2021 年 12 月—2022 年 2 月)。县级负责制定百香果产业冬季充电培训方案,组织技术人员到乡镇(街道、社区)开展培训工作。各乡镇(街道、社区)要组织参- 6 -训学员,配合做好冬季充电培训工作。

(四)苗木定植阶段(2022 年 3 月)。3 月初开始植苗,3月底前完成苗木定植。县级平台公司负责做好百香果苗木调运,保障百香果定植用苗。各乡镇(街道、社区)组织经营主体按照技术规程,做好苗木定植。

(五)立架搭建阶段(2022 年 2 月—5 月)。在苗木定植前后,由各乡镇(街道、社区)组织经营主体按照技术规程,做好立架搭建(修复、加固)。

(六)田间管护阶段(2022 年 3 月—12 月)。从苗木定植开始,县级平台公司、各乡镇(街道、社区)组织经营主体按照技术规程,加强施肥、除草、修剪、病虫害防治等田间管理,确保百香果丰产丰收。

(七)采果销售阶段(2022 年 7 月—12 月)。县级平台公司负责做好百香果销售渠道搭建,乡镇(街道、社区)组织经营主体按照技术规程采果,确保我县百香果卖出好价钱。

(八)总结验收(2022 年 5 月—12 月)。2022 年 5 月底完成基地种植验收,12 月份完成总体验收。

八、细化工作责任

县精品水果和蔬菜专班:负责百香果产业发展牵头工作,具体负责百香果产业日常调度、工作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组织召开全县百香果产业推进会、调度会、专题会、现场会等,完成县农业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纪委监委:负责按照县农业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督促各责任单位推进工作,定期形成工作通报。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百香果产业项目包装和项目申报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统筹保障百香果产业项目资金,指导项目资金按照程序规范使用。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统筹财政衔接资金用于百香果产业项目建设,指导做好农户利益联结。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百香果产业技术服务、培训农民和把关技术规程、种苗和肥料质量等。

县林业局:负责百香果产业用林地规划。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百香果产业项目用地规划。

县水务局:负责百香果产业项目产业水建设。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百香果产业项目产业路建设。

县供电局:负责百香果产业项目产业电建设。

县工信商务局:负责百香果产业产销对接和电商工作。

县供销社:负责百香果产业产销对接和电商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百香果产业项目资金使用审核审计工作。

县投资促进局:负责百香果产业发展企业招引工作。

县世卓百香果公司:负责百香果产业经营,与龙头企业、乡镇合作社构建产业合作关系,按照程序兑现产业发展资金,保障资金高效运转。

各乡镇(街道、社区):主要负责产业具体组织实施,组织企业、合作社做好土地流转、整理土地、调苗调肥、苗木栽植、搭棚搭架、田间管理和采果收果等,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种植任务。负责与龙头企业沟通协调,及时做好苗木供应、肥料供应、技术服务和果品回收等。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农业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县精品水果和蔬菜专班负责全县百香果产业工作推进,专班班长负责牵头抓总,常务副班长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推进,成员单位部门负责按照工作责任协同推进。各乡镇参照县级组织机构,强化乡镇百香果产业组织领导,各乡镇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和专班指导下开展工作,各乡镇党委书记是乡镇百香果产业发展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紧产业推进;各乡镇长是百香果产业发展具体责任人,负责每个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和推进。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要结合当地自然条件、气候特点,以大力发展百香果产业为主线,按照“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的总体要求,科学布局百香果产业,编制操作性强的产业工作方案。同时,根据产业发展目标,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推动产业发展。

(三)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要强化资金整合,加大投入力度,确保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电局要强化部门资金申报,解决产业建设各关键环节资金需求。县精品水果和蔬菜专班、县农业农村局、县投资促进局要围绕全产业链建设,强化招商引资,引进龙头企业加大社会资本投入,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县农业农村局会同保险企业制定保险方案,实现“有灾保成本、无灾保收益”,降低生产经营主体风险。

(四)把关苗木质量。县世卓百香果公司负责做好全县百香果供苗工作,确保优质苗木供应。县农业农村局制定“榕江县百香果苗木准入规程”,加强苗木检疫,防止劣质苗、病毒苗流入榕江。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外调自用苗木,必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五)做好技术培训。县精品水果和蔬菜专班编印“榕江县百香果栽培技术规程”,统筹农业技术员、苗木供应企业组建百香果技术服务团队。12 月召开县级培训会,分乡镇驻点进行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直接到村、到基地,确保种植户“冬季充满电”,培育一批懂技术、懂管理的百香果种植人才,为百香果种植提供技术保障。

(六)加强品牌建设。一是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宣传资料、展示会等方式宣传我县百香果产业建设,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意识,充分调动社会各类经营主体参与百香果产业建设。二是积极开展产品品牌申报工作,开展“三品一标”认证、认定工作,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七)强化工作调度。百香果产业实行高位推动,根据各阶段工作要求进行调度。在工作调度中,凡是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一次通报批评,二次进行警示约谈,三次移交县纪委监委调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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