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投资促进局保密审查制度》
一、为加强单位的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现象的发生,根据国家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守则的十条规定。
三、加强对保密要害部门的管理。单位办公室、档案室、财务室为保密要害部门。
四、严格密级管理,涉密事项须标注密级。
(一)上级文件按发文机关确定的密级进行管理。
(二)单位产生的下述内容按秘密事项进行管理:
1、党组会会议记录;
2、局领导班子、行政会议记录;
3、党员花名册;
4、财务报表;
5、统计报表;
6、纪检、监察举报信件、案件询问笔录;
7、严格文件处理程序和销毁管理;
8、根据工作实际适当采用现代保密技术。
五、本单位工作人员均有义务帮助审查单位上网信息,杜绝涉及国家机密或国家禁止的信息上网;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损害国家机关信誉,宣传封建迷信、法轮功及其他违反宪法和行政法规等信息;单位网络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加强网站的管理,加强密码等安全措施的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