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投资促进局公务员培训制度》
为全面提升榕江县投资促进局公务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公务员的从业水平和执政能力,推动招商引资事业创新开创,建设文明发展社会,根据省、州、县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要加强对原有公务员和新进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力度,着力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培训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公务员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提高行政效能、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重点,努力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三、培训的主要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政务公开知识、公务员法、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知识等。
四、榕江县投资促进局对新进公务员首先安排培训,培训的内容以政务公开等知识为主要内容,不断增强新进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提升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的对原有公务员进行轮动培训。
五、培训方式:推荐参加省、州、县举办的各种培训班和视频培训班,自行举办培训班或专题讲座,网络学习和网下自学等。
六、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培训的规章制度,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和课时;培训结束后,应撰写培训体会和感想文章上报县投资促进局。未参加初任培训的新录用公务员,榕江县投资促进局将不予以任职定级,不向公务员主管部门申请公务员登记。
七、新进公务员初任培训结束后,要及时返岗,及时向县投资促进局和县委组织部等上级部门上报培训心得体会。
八、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