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筹、指导、协调全县投资促进工作;研究拟定全县投资促进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加强投资促进工作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县投资促进对外宣传工作。
(二)统筹、协调县有关部门和指导编制招商引资项目;建立完善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和榕江县招商引资网站;编制发布招商引资信息。
(三)统筹、指导、组织、参与全县性的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建立与外来投资者的联系渠道;统筹组织全县重点产业招商。
(四)督促、指导和考核、评估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工作;建立完善招商引资项目跟进机制和服务措施;承担县招商引资扩大开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五)指导、协调、督促全县投资服务环境建设;统筹指导全县开展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受理和协调处理外来投资者的投诉。
(六)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年度负责目标的分解、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建立全县投资促进工作的综合评价体系,制定全县投资促进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开展外来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的审核兑现工作。
(七)联系外省外州驻榕商会、办事处工作;承担全县经济技术协作、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八)承担县招商引资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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