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促进政府行政效能提升,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涉及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方面信息公开。
(一)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重点工作;
(二)县退役军人局重大活动;
(三)非涉密的县人民政府领导活动、讲话;
(四)非涉密的全体会议;
(五)非涉密的重大督办事项;
(六)县退役军人局工作大事记;
(七)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
(八)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
榕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将通过榕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对以上信息予以公开;榕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法申请公开的榕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
(一)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出台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
(二)依法申请公开的榕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榕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榕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向榕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申请。
(四)榕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正式受理榕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事宜。
(五)办公室电话: 0855- 6676102。
(六)办公地址:贵州省榕江县新城区长虹路。
(七)办公时间:上午8:30,下午17:30,节假日和周末除外。
(八)邮政编码: 55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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