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来源: 榕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 2023-01-19 11:25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2 

二、部门机构设置………………………………………2 

三、预算单位构成………………………………………2 

四、部门人员构成………………………………………2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4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4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5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6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6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8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8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8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9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9 

四、名词解释……………………………………………9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移交符合在榕江县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等,联系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三)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四)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等相关工作。

(五)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六)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榕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1 个股室,具体为:办公室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因本部门下属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其预算纳入本级预算合并编制,故本部门预算即为本级预算。本部门合并编制预算的下属单位具体包括:榕江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及榕江县双拥服务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四、部门人员构成

榕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总编制人数为22人、在职实有人数21人、离退休人员人数为1人。榕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有行政编制5名,在职5名,机关工勤编制9名,在职9名;榕江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有事业编制5名,在职5名;榕江县双拥服务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有事业编制3名在职2名。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275.2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16.29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8.91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275.2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 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275.2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16.29 万元,年终结转结余58.91 万元。本年支出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2.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5.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23万元 。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增加266.79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县交通管理局发放退役军人乘公交车资金、县人武部发放大学生入伍奖励金、县武警中队的实物保障工作都划入我单位的负责,业务增加导致预算收入资金增加。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增加266.79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县交通管理局发放退役军人乘公交车资金、县人武部发放大学生入伍奖励金、县武警中队的实物保障工作都划入我单位的负责,业务增加导致预算支出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1275.2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16.2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8.9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6.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 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275.20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2.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5.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23万元 。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1275.2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66.79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县交通管理局发放退役军人乘公交车资金、县人武部发放大学生入伍奖励金、县武警中队的实物保障工作都划入我单位的负责,业务增加导致预算支出资金增加。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7.7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27.7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具体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3年公务接待费1.09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12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而压减的“三公”经费。

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19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而压减的“三公”经费。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25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应工作需要,购买一辆公务用车。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346.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7.05万元,公用经费19.60万元。人员经费包含基本工资96.08万元、退休费1.7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83万元、绩效工资21.50万元、奖金5.73万元、津贴补贴95.91万元、基本工资96.08万元、住房公积金27.23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2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70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34万元;公用经费包含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 万元、公务接待费0.20 万元、差旅费0.50 万元、电费1.00 万元、水费 0.05 万元、办公费 13.75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60万元。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928.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928.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

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金额928.55万元,涉及项目有24个。分别是公务用车购置25.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2.69%;优抚对象抚恤经费81.00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8.72%;2023年大学生入伍奖励金60.00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6.46%;2023年其他退役安置支出(社保接续)22.12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2.38%;2023年复员退伍军人公交乘车补助经费25.00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2.69%;2023年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经费63.15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6.80%;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资金77.64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8.36%;2023年义务兵优待金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79.61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8.57%;优抚对象抚恤经费52.32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5.63%;2023年退役士兵安置经费(经济补助及住房补助)112.86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2.15%;2023年拥军优属经费(春节慰问)72.85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7.85%;2023年拥军优属经费(八一慰问)47.85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5.15%;2023年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经费20.00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2.15%;2023年退役士兵管理教育经费30.25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3.26%;2023年双拥工作经费及武警中队物资保障经费100.00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77%2021年中央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第三批)12.63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36%;2022年企业军转干解困省级补助资金3.42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0.37%;2022年省级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3.90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0.42%;2022年省级优抚对象慰问经费4.34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0.47%;2022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省厅)3.25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0.35%;2022年省级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经费补助资金0.14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0.02%;2022年退役安置州级补助资金2.53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0.27%;2022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三批)(中央直达)27.2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2.93%;2022年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帮扶援助州级专项资金1.50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0.16%。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0万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3个(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216.2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情况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9.60万元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 万元、公务接待费0.20 万元、差旅费0.50 万元、电费1.00 万元、水费 0.05 万元、办公费 13.75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60万元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比2022年同口径预算增加11.2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是:一是榕江县人民武装部进行机构改革,调8名行政工勤人员至我单位,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二是2023年根据工作需要购置一辆公务用车,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导致机关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原值为18.33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主要是办公电脑、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空调、打印机等设备等。2023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3万元,主要是:空调、电脑、打印机等。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重要项目有3个,一是拥军优属经费,金额为220.7万元,占总支出的17.31%,主要用于保障榕江县武警中队工作运行,用于开展两节慰问以及其他拥军优属工作。二是其他退役安置支出经费,金额为134.98万元,占总支出的10.59%,主要用于发放退役士兵的一次性经济补助。三是其他优抚支出经费,金额为116.66 万元,占总支出的9.15%,主要用于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复员退伍军人定期体检费以及临时价格补贴等开支。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榕江县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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