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统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榕江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23年02月22日 10:50:01  

2022年,我们紧紧围绕《榕江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聚焦“强基础、重普法、严执法”目标,扎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行政执法、法治监督等各项工作,为“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大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全面提升统计干部依法治统意识。一是以推动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为着力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统计领域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把统计普法与深入推进依法统计紧密结合,与统计监督有机贯通,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以及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及时进行传达学习、深入交流研讨、宣传阐释,在全县统计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极大地促进全县统计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组织、开展统计工作。全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法4次,党组中心组学法4次,党支部专题学法6次,通过培训会议方式向企业及调查对象普法25次,覆盖近1000人次;6次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培训。二是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密切结合5月民法典宣传月、“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大节日,连续推出统计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势学习优秀法治宣传视频,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向干部、企业和人民群众普法,取得较好的效果。

(二)推动政府事权规范化、法治化,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一是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推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推进权力制衡机制建设,不断完善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凡“三重一大”决策和对干部任免、晋升等涉及干部切身利益的事,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和决策制度。组织对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程序而引发决策失误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实行严肃追责,实现决策行为的权责统一。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统计执法坚持公正廉洁的职业良知、坚守法治、制度约束、公开运行的各项要求,认真贯彻“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严格执行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申诉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 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记录、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根据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参照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完善有关文书格式,做到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

(三)坚持依法统计,深入推进全县统计事业现代化改革。

一是全力抓好国家统计督察整改、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两项重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和统计工作提升年工作为抓手,全面加强统计能力建设,持续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涉及的4个方面13个问题已经全面整改完成;专项纠治涉及的“四个必查”方面已经全面完成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统计工作提升年部署的4个方面大提升15项重点工作任务已全部落实并持续推进。二是有序统筹推进州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组涉及我县问题的整改工作。

(四)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不断提升统计监督效能。将《监督意见》的落实作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查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结合、相互协调,把统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检监察、追责问责结合起来,将统计监督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评价、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促进了全县统计监督效能的提升,推动《榕江县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办法(试行)》《关于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统计局巡察协作联动工作机制(试行)》《榕江县统计机构与审计机关协作联动机制》《统计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制度》等制度的印发实施。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观念法律意识不够强。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树立得还不够牢固,法治教育、学习培训还不够深入,学法意识还不够浓厚,存在以文件传达文件、以会议传达会议的情况,致使法治工作成效不明显,仍需强化巩固,落实普法责任制还有待加强,法治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普法学法宣传力度不够。普法任务主要集中于牵头股室,业务科室宣传力度还不够,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理论的系统性学习不够,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存在以工代学,缺乏深刻理解和经常性学习。

三、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压实主体责任,将法治建设贯穿于统计工作各环节。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工作机构,成立榕江县统计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法治日常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单位重要工作议程,把法律法规纳入党组学习内容,实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促实效的局面。

(二)突出“关键少数”,狠抓制度落实。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将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方面的能力。

四、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统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和使命担当,全面推进政府法治建设。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深刻领悟精神实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强化履职尽责,切实当好参谋助手。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的使命任务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定位,坚持守正创新、问题导向、系统思维,紧盯重点行业和重点指标开展监测预警分析,进一步提高经济运行监测的广度、深度和频度,更加精准、精细、多角度地客观反映经济社会运行实际,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预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统计“数库”“智库”作用。扎实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摸清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家底”。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学习借鉴丹寨县统计局“八有”阵地建设成果经验,进一步健全基层统计管理制度,提升基层统计信息化水平,强化基层统计保障条件,夯实基层统计工作根基,确保数据数出有源、数出有据。

三是强化执法检查,依法保障数据质量。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贯彻《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牢固树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法治意识。常态化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夯实统计法治基础,努力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坚持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为根本着力点,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的利剑作用,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筑牢法治根基。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惩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持续保持坚决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与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审计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完善信息互通、问题线索移送、重大问题通报研判等工作机制,有效打通监督盲区和堵点,形成监督合力。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打造廉洁高效机关。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形成知责、守责、担责、尽责的良好氛围。秉持用数据说话、为发展服务的理念,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廉洁从政,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始终倡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着力打造具有统计特色的党建品牌,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促进党建和业务工作“双融合、双提升”,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统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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