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榕江县2024年小(二)型以上水库、水电站、山塘、山洪灾害危险区、小水电站安全管理和防汛安全“三个责任人”的公示
根据 2024 年防汛工作需要,省、州要求各县对辖区内小(二)型以上水库水电站、山塘的安全管理和防汛安全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水库(水电站)管理单位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坝责任人,山洪灾害危险区的防汛安全行政责任人、监测负责人、转移负责人,小水电站安全生产责任人(以下简称“三个责任人”)进行网上公示。为做好相关工作,我局已经安排专人进行统计,并完成了“三个责任人”有关信息收集工作,其中:涉及小(二)型以上水库水电站 36 座(含 1 座在建骨干水源工程),山塘 29 座,山洪灾害危险区 168 处,小水电站 30 座。按照信息公示程序。
附件:1.榕江县2024年小(二)型以上水库水电站安全管理和防汛安全 “三个责任人”名单.xlsx
附件:2.榕江县2024年山塘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