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水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榕江县水务局   发布时间: 2023年02月06日 09:49:01  

2022年,我局精心部署,深入推进水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开展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梳理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为进一步理清我局职责和权力事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2022年我局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按时按质完成清理规范工作,做到清理流程不缺,权责项目不漏。

(二)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服务改革

1.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从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平台和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主动全面、及时准确录入行政审批与服务、行政处罚与行政检查基本信息,切实做到全流程公示。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的全过程记录运行机制,为执法人员配备移动执法记录仪,在行政处罚的调查询问、文书送达、听证程序、行政检查等环节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推动阳光水务执法。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为确保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策科学合理,严格依照《榕江县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等议事决策制度,实行行政执法决策集体讨论全覆盖,切实提高我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

2.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便民部门。为推进便民利民服务,让人民群众少跑路,我局进一步精简水务行政许可(服务)办理流程,压缩审批材料,对非关键和非必要的材料均实行“容缺”受理,减轻申报单位负担;压缩审批时限,水务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承诺均按照榕江县“榕易办”时限完成,切实践行行政服务(许可)事项减材料、优程序、压时限的承诺。

3.充分发挥执法职能,持续落实河湖“清四乱”,严抓水事违法行为。一是对于公共利益、舆情关注、信访投诉、转办案件等方面的案件高度重视,强化执法监督,充分发挥执法职能,以执法行动保障水污染治理成效。截至2022年底,将相关违法线索转交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4件。二是持续结合《贵州省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方案》,落实县管河道、水库日常巡查,将涉河违建、非法围河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重点河段、水库加强水质监测及巡查,及时制止黄泥水入河、污水偷排漏排等行为并开展溯源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谁执法、谁普法”,营造浓厚学法氛围

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我局在红七局广场举办宣传活动。围绕贯彻落实城市建设要求,坚持雨污分流原则,规范排水工程规划和建设,规范排水设施竣工验收、移交手续,实行排水户分类管理,完善建筑小区排水管理,强化排水设施和排水行为管理,加强对排水设施的保护,法律责任的变化等方面展开法律知识普及与讲解;围绕新安全生产法,我局要求水务工程各参建单位及水务设施管养单位积极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专题直播讲座学习;积极向水务企业、在建工地、经营性排水户等大力宣传普法知识,2022年以来,累计派发1000余份宣传资料。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现行法律法规更新速度较快,我局现有规章制度与上级的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后续将根据业务实际,进一步规范我局规章制度,与时俱进,与法同行,增强制度的前瞻性。二是法律法规学习模式较为单一。部分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存在偏差,存在吃不透、生搬硬套的情形,后续需要优化法律法规学习方式,强化法治培训,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能力及水平,提高工作人员法律适用能力,以更好地满足执法工作的需要。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董爱辉同志作为我县水务局局长,是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一年来,该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述法”要求。主持成立我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担任小组组长,带领全局解决水务领域法治建设的问题及困难,进一步依法推进水务工作,扎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各科室、直属单位践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上报部署、重大问题上报解决、重点环节上报协调、重要任务上报督办工作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强化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相结合的学习形式,做到业务工作、法治建设“三同时”:同学习、同开展、同推进,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召开专门会议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制定全局工作人员学习计划,制定法治政府工作方案及重点工作安排;担任我局执法案件主持人,主持多场案件讨论、法律研究,引导案件讨论方向。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及省、州、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多方位、多层次、多途径的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新颁布或新修订的水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通过普法宣传,使护河、护水、节水意识深入人心,提升人民群众对水务管理的认同感,在增强自身水务法治意识的同时,主动投身水务管理工作,成为水务管理的参与者、践行者。

(三)深化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增强基层执法力量。加强水务领域职能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增强基层水务执法能力,严厉打击水务违法行为,提高水务行政执法效力。

(四)完善规章制度,保障有法可依。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更新完善我局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查漏补缺,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实践可操作性,从而有效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五)健全执法机制建设,推动执法规范化。认真履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和水务监管方式,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完善管理措施,提高公共服务和执法水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监管与服务相结合,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积极推进全县水务工作顺利开展。

特此报告


榕江县水务局

2022年12月31日


微博
微信

版权所有:榕江县人民政府 黔ICP备16003252号 网站标识码:5226320001 贵公网安备 52263202522634号

地址:榕江县古州北路29号 联系电话:0855—6622836 主办:榕江县人民政府

承办:榕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泰得科技

推荐使用1920*1080分辨率,谷歌、火狐、360极速、IE9+以上浏览器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