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改的通知

来源: 榕江县水务局   发布时间: 2022年03月03日 15:32:07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坝社区、车民街道办事处

根据省水利厅印发了《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改的通知》(黔水农〔2022〕2 号)文件,要求将整改个性问题、苗头性问题与整改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结合起来,开展专项巡视整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工作。为切实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和举一反三开展专项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排查时间

2022 年3月1日至3月2日。

二、排查范围

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不含县城城区。

三、排查内容

(一)是否有思想认识和学习贯彻不到位问题。是否存在组织学习和研究中央、省级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有关精神不及时、不到位;贯彻落实中央、省级工作部署不及时、有偏差;对“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认识不到位等问题。

(二)是否有体制机制不健全问题。是否夯实农村饮水安全 责任;是否存在“三个责任人”有名无实,“三项制度”未落实;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资金;是否健全运行管护长效机制;是否畅通问题反馈渠道;是否广泛公布市、县农村供水 服务热线并热情耐心解答群众问题;是否打通供水服务“末梢神经”,是否张贴供水单位电话、管水员电话,群众是否知晓分时分片供水,是否公示水价、水费收支,把问题发现和解决在基层。

(三)是否有已建工程不通水问题。查看工程是否完工并正常通水,若未通水,注明原因(如前期工作深度不够、施工质量 不合格、工程未移交使用、配套设施不齐备、管网被损坏等)。

(四)是否有群众用水不保障问题。通过查看水表、问询群众等形式,了解供水是否正常。若不正常,注明原因(如干旱、管网渗漏、季节性缺水等)。 

(五)是否有水质不达标问题。对集中式供水工程,通过查阅水质检测、监测报告判断是否达标;对分散式供水工程,通过“望闻问尝”方式现场进行判断。若不达标,注明原因(如水源点选取不合理、水源受污染、消毒设备未安装、消毒设备未正常 使用、消毒产品不合格、消毒剂投加位置不合理等)。

四、排查方式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场坝社区、车民街道办事处统筹排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场坝社区、车民街道办事处统筹排查。要组织村支两委、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干部、管水员等力量开展全面排查,要做好指导督促、统筹协调。

(二)县级督导。由县水水务局组织相关人员成立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分片分赴各乡镇对排查整改进行督促指导。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要把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问题排查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树牢群众观点,走好群众路线,充分认识极端重要性、任务艰巨性和现实紧迫性,增强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迅速安排部署,高效推进落实,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问题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二)严格排查责任。要坚持举一反三、系统排查、全面整改,真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坚持“谁排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于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作风不扎实以及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坚决一查到底,并呈报县纪委县监委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及时整改销号。各乡镇要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正视问题、勇于整改问题,将排查出来的问题同步建立台账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按照分级负责、逐级报送要求,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场坝社区、车民街道办事处汇总审定后,于3月2日下午下班前上报至县水务局(联系人:刘家池;联系方式:18398264976;邮箱:2220913035@qq.com)。


附件:1.榕江县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问题举一反三排查表

(表1、表2)。

2.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问题

举一反三排查整改的通知(黔水农〔2022〕2 号)


榕江县水务局               

2022年3月1日


关于开展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改的通知.doc.pdf

附件1:榕江县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问题举一反三排查表(表1、表2).xlsx

附件2: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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