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 榕江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2-09-22 09:05

榕江县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榕江县司法局的政府信息,提高本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本部门领导名单及分工;

2、本部门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本部门年度计划、总结;

4、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法治建设报告;

5、本部门区级财政预决算报告、“三公”经费预决算表及编制说明;

6、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7、涉及本部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8、其他《条例》、《规定》中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一般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最晚不超过2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榕江县司法局办公室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办公地址:榕江县车民街道1号集中安置点;联系电话:0855-6622726;传真号码:08556622726;电子邮箱:rjxsfj@163.com。

三、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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