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由榕江县司法局编制。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信息公开复议、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的内容。本报告可以在榕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榕江县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855-6622726。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始终将《条例》的贯彻落实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样本完成了政府信息编制工作,并在榕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了发布。
一是进一步健全机制。2020年,我局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制订了局机关各股室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实行政务公开承诺、并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发布和上报机制。
二是认真梳理政务信息。按照“由近及远、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对2020年以来局机关各股室制作和保存的政务信息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按照《条例》的规定,我们将政府信息分类进行清理,并在网站进行公示。
三是全面公开政务信息。主要通过两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1.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信息公开栏目,方便群众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公开栏、宣传窗、电子屏等进行信息公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主动将本单位工作职责、领导简介、公共服务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开。
1.机构和人事
公开了局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局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等信息。
2.规范性文件
公开了各类规范性文件和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未受理一起政府信息公开。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申诉相关信息。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二是公文类信息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三是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群众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
四是信息发布体裁比较单一,
(二)改进的举措
1.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根据要求,探索创新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的方式和内容。
2.继续推进公文、公共法律服务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目录编制工作。根据县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要求,做好本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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