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司法局贯彻落实《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报告

来源: 榕江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8日 11:00:51  

为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我局严格按照省、州、县工作部署,立足职能定位,围绕法治保障、法律服务、执法监督等重点任务,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查短板、补弱项、促提升。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以法治引领为核心,夯实营商环境制度基础

1.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建立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审查机制,2024年累计审查涉及市场准入、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等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提出修改意见26条,组织清理与《条例》精神不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建议制定部门已予以废止,确保政策制定合法合规。例如,在审查《榕江县2024年新增巡游出租车经营许可实施方案》过程中,提出了修改意见,进一步保障企业权益。

2.涉企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常态化。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组织司法行政干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定期深入辖区内企业走访、法治宣传、解答法律咨询,促进企业依法生产、诚信经营。2024年,开展法治讲座14场次,进一步提高企业依法经营能力,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二)以执法监督为抓手,规范涉企行政行为

1.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指导推动非现场监管、非接触式执法,行政执法部门相继出台并严格落实《榕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柔性执法的工作方案(试行)》《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意见》等“首违不罚”“柔性执法”制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印发“一目录五清单”(分类检查目录和“不予、免予、减轻、从轻、从重”处罚五张清单),并向社会公示。

2.强化行政执法监督。2024年县司法局联合县检察院分别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忠诚镇人民政府等单位抽查74卷,对发现的“审批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发出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9份,并督促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了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水平。

(三)以法律服务为支撑,提升企业法治获得感

1.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根据《榕江县律师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方案》要求,组织律师深入贵州大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法治体检”22场次,帮助解决企业存在的法律问题,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同时,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律师团队服务企业的职能作用,为我县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

2.深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推动建立“一企一法律服务团队”服务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大走访”、法律服务活动。出台《榕江县法律专家联系服务企业工作实施方案》,选派64名法律专家为34家重点民营企业提供长期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团队不定期深入各自联系的企业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听取企业负责人对涉企营商环境政策的建议,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截至目前,深入企业走访45场次,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法律建议2条,收集企业反映问题1个。

二、下一步措施

1.推动建立涉企政策“司法行政部门+法律顾问+行业协会”联合审查机制,每季度召开政策评估联席会议,确保政策制定“接地气、可操作”。 

2.开展涉企文件清理专项行动,对2018年以来涉企文件清理进行“回头看”。

3.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督促各部门积极开展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入企业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治宣传等活动。

4.定期不定期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团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和法律服务活动,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榕江县司法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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