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5-02-26 09:58

2024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业务指导下,榕江县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积极推进市场监管系统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根据工作要求,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优服务、提效能”创优营商环境,助推市场主体“量质齐升”

1.政务服务持续优化。一是深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使用,全力推动线上服务“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通过全程电子化不见面式办理企业设立登记685户,网办率达97.9%。二是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在消防、用水、用电、社保等行业领域共享使用226户次,实现跨部门互认;同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农行、工行、建行、贵州银行等商业银行进行推广开户62户次。三是深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减证便民”行动,优化办事审批程序。共办理住所承诺182户次。

2.信用基石夯实有力。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依法开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在库企业135家,接受咨询办理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11家次,进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企业6家。指导符合移出条件的市场主体依法及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669户次、农民专业合作社71户次,恢复经营异常状态个体工商户912户次,提升企业信用修复效能。

(二)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

1.完善执法监督制度。全面梳理2024年度行政执法制度,先后制定下发《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公示规定》《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和《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三项行政执法制度,以及《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回避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监督机制,有效避免了人情案、错案的出现,从制度上奠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基础。

2.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及提高执法能力培训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下发了《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相关工作,将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专题学习,营造浓厚的法治学习氛围,提高执法人员执法综合素质。同时,充分利用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知识产权宣传周、5.20 世界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安全用药月、世界标准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在全社会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3.及时做好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按照省州县文件精神,及时动态调整新、立、改、废等相关法律法规事项,定期动态梳理、调整权力清单,及时在县政府、市监系统等网站进行公示,全面正确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2024年我局依法开展责任清单调整后共有行政权力事项583项。

4.认真把好案件质量核审关。在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工作中,持续实行“三审”制度,确保所办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适当,程序合法,文书规范,重大案件集体讨论通过,认真把好案件质量核审关。同时,及时将办结的案件相关信息在平台上进行公示,所办理的案件中未出现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5.推行“柔性”执法监管模式。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贵州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等文件精神,坚持依法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在法定职能范围内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柔性”执法,通过法律宣传、行政建议、行政约谈、不予处罚等柔性监管方式,在确保质量和安全前提下,最大限度给予市场主体自我改正、落实主体责任的机会,为市场主体留足发展空间。2024年度共办理“首违免罚”“轻微免罚”等不予处罚案件共计11件,减轻或从轻处罚案件137件。

6.与公检法机关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实现信息共享;二是建立协调与配合制度;三是建立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制度;四是建立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合力;五是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与行政审判机关联系工作制度,实行资源互通共享,共同推进依法行政。今年来向县公安局移送案件4起,有效加强了对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监管合力。

(三)“强监管、严执法” 规范市场行为,实现市场竞争环境公平有序

1.联合监管统筹推进。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牵头作用,组织26个成员部门共同审议通过2024年度双随机联合抽查计划,动态调整“一单两库”,共涉及30个监管领域、243个联合监管事项。随机选派执法人员312人次,开展随机抽查124次,抽查监管对象486户,抽查结果已通过贵州省双随机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开,录入率、公示率100%。

2.执法质效全面提升。一是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共办理食品、无证无照案、电器、广告、药品、价格等各类行政执法案件257件,罚没60.9233万元,未出现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二是制定《榕江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推进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工作无缝衔接。共查处十八类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案件137起,罚没款34.49万元。三是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双打”“农资市场专项整治”“长江禁捕”、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等专项行动,推动市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累计开展检查180次。

3.食品安全监管全面加强。一是净化网络餐饮服务领域市场秩序。共检查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590余家次,发布网络餐饮“红黑榜”2期,开展网络餐饮“你点我查”“随机查餐厅”行动2次,办理网络餐饮案件4起,抽检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及原材料9批次,合格7批次。二是榕江县在2023年县(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荣获全州第一,2024年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黔东南州尊师重教先进集体。

4.药械安全监管持续推进。扎实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筑牢药品安全防线。2024年荣获“2023年全省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表现突出单位”,“2023年全省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表现突出个人”。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力量仍然“薄弱”需加强。

缺乏多面型执法能手,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单一,在日益专业化、规范化的市场监管工作中捉襟见肘,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监管形势,严重影响和制约监管效率。

(二)执法监管仍存“堵点”需破解。

新形势下,市场监管工作任务繁重、监管范围广泛、执法对象复杂多样,需要多个部门协同配合,但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协作不畅,容易出现重复执法或监管盲区,影响整体执法效果。

(三)政务服务仍有“梗阻”待打通。

政务服务业务系统与其他部门系统之间存在壁垒,未能实现完全互联互通,导致信息重复录入、数据不一致等,加之,部分业务的网上办理流程不够便捷,线上服务功能不完善,无法满足申请人需求,影响行政审批效率和准确性。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学法守法,建立法治意识。

组织局党组成员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市场监管相关法规政策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切实发挥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以身作则,带头学法,模范用法。

(二)严格依法履职,推进依法行政。

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职责,充分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召开法治工作专题部署会,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全员守法。定期听取法治建设

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有力推进全局法治建设工作。

(三)严格依法决策,坚持集体讨论规则机制。

在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工作中,坚决实行“三审”制度,确保所办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适当,程序合法,文书规范。组织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会议,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适当。

(四)加强内部约束,推进法治建设。

自觉接受干部职工和群众监督,带头不干预具体执法工作,确保公正行使行政执法职权。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夯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建设法治摆在重要位置,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持续加强度法律法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切实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同时加强对监管服务对象的法律法规培训,引导其学法、知法、懂法,切实增强法律意识。

(三)继续认真做好案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质量评议考核工作。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真正使有权必有责、人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受追究的原则得到充分落实。

(五)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按照“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的法治建设思想,不断建立健全内部自我约束机制,以推进依法行政进程,营造诚实、守信、放心的市场环境。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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