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榕江县知识产权局)

部门简称: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地    址:榕江县古州北路附二路78号

邮政编码:557200

电子邮箱:rjxgsj2011@163.com

咨询电话:0855-662235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    14:00-17:30

负 责 人:张  品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主要负责人:邱  菊

2.咨询电话:0855-6622350 

3.传真号码:0855-6624807

4.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信息 、统计、保密、保卫、信访、机要、计生、政务公开、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新闻宣传、新闻发布及综合统计等工作;承担县局机关后勤服务及保障工作;承担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督导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相关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管相关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 、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干部教育培训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初审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县市场监管部门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承担机关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 、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落实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部门装备配备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规范工作。负责实施有关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科技发展、技术机构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规划;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提出县级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统筹全县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管理、应用推广及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承担机关离退休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工作。


(二)行政审批股

1.主要负责人:邹  蕊

2.咨询电话:0855-3921877

3.工作职责:组织、实施由国家、省、州市场监管局拟定的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 ;承担做好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方面的行政许可 ;积极做好全省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信息库的数据采集、录入、维护工作;做好军民融合等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县级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相关登记注册及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需要的勘察、论证、检验、检测、审核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涉及其他部门的联合审批事项。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资料、信息和档案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下级基层分局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审批工作。


(三)食品监督管理股 

1.主要负责人:张娟娟

2.咨询电话:0855-6626728

3.工作职责:分析掌握食品安全综合形势,贯彻推进食品安全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工作,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 、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组织协调发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组织实施食品生产领域监督管理和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承担食品生产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组织实施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和食品流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食品流通企业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食品流通领域相关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承担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协调、指导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食盐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食盐安全监督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酒类市场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统筹协调全县市场监管执法机构依法查处酒类市场各种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食品餐饮服务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食品餐饮企业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 四 ) 药品医疗器械 ( 化妆品 ) 监督管理股 

1.主要负责人:杨艳美

2.咨询电话:0855-6677175

3.工作职责: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药品生产现场检查、组织查处违法行为工作;组织实施分类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掌握分析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告;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监督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生产和流通环节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 、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零售企业的行政许可现场核查和形式审查工作;指导同级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


(五)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1.主要负责人:徐娴婧

2.咨询电话:0855-6625123

3.工作职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 、使用、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职责协助、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组织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六)质量和计量股

1.主要负责人:程江敏

2.咨询电话:0855-3921326

3.工作职责: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承办县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制度;按照重点监督抽查产品目录开展抽查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实施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七)知识产权和标准化股

    1.主要负责人:姚


    2.咨询电话:0855-6677173

    3.工作职责:贯彻落实标准化战略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各级地方标准;指导企业开展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制定;配合参与上级部门做好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省级地方标准、州级地方标准制定等相关工作;承担全县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商品条码工作。

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按规定承担全县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推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落实国家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规划;规划全县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

贯彻实施知识产权中长期战略发展、保护规划和措施,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研究;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和知识产权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协调

查处理工作;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承担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和知识产权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做好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的执行,依法查处知识产权代理违法行为;承担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落实知识产权交易的政策和知识产权督导工作;落实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及发展与监督的政策措施;指导和承担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承担协调推进知识产权方面深化改革工作。


(八)政策法规股

1.主要负责人:杨  茜

2.咨询电话:0855-3921017

3.工作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和听证工作;承担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普法工作;负责配合省、州局做好本部门的权责清单工作。


(九)市场规范和执法监督管理股

1.主要负责人:燕  语

2.咨询电话:0855-3921285

3.工作职责:承担国家和省、州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执法工作,监督全县市场价格和收费行为;依法查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中的价格违法行为;做好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部署,依法协助开展价格执法,依法开展全县价格举报案件办理工作;承担全县价格诚信建设、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承担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和核定工作;依法授权承担反垄断调查工作;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协助省、州市场监管局指导全县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贯彻落实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和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办法;承担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公平性审查工作;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传销行为和直销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协调不正当竞争、传销、直销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承办县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工作;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

组织实施规范消费环境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和实施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和实施合同、拍卖行为、车辆交易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配合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做好消费环境建设和督促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实施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和指导协调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广告业发展规划、措施;组织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负责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做好全县消费环境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工作。


(十)信用监督管理股

1.主要负责人:朱维维

2.咨询电话:0855-6620699

3.工作职责:组织实施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的建设、应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组织实施对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组织实施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政策、工作计划;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联系相关部门实施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政策;做好全县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并对扶持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承担为微型企业提供有关信息、咨询等服务;承办县扶持微型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二、派出机构

   (一)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州镇分局

1.主要负责人:李海华

2.咨询电话:0855-6621367

3.工作职责:承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委托的行政审批权限和日常监管工作;承担本区域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忠诚镇分局

1.主要负责人:刘谨刚

2.咨询电话:0855-3921360

3.工作职责:承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委托的行政审批权限和日常监管工作;承担本区域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事项。

(三)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平永镇分局

1.主要负责人:吴邦荣

2.咨询电话:0855-6727002

3.工作职责:承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委托的行政审批权限和日常监管工作;承担本区域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事项。

(四)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乐里镇分局

1.主要负责人:杨琴月

2.咨询电话:0855-6781031

3.工作职责:承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委托的行政审批权限和日常监管工作;承担本区域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事项。

(五)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八开镇分局

1.主要负责人:杨  媛

2.咨询电话:0855-6821030

3.工作职责:承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委托的行政审批权限和日常监管工作;承担本区域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事项。

(六)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寨蒿镇分局

1.主要负责人:吴艳兰

2.咨询电话:0855-6755702

3.工作职责:承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委托的行政审批权限和日常监管工作;承担本区域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事项。

(七)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朗洞镇分局

1.主要负责人:吴艳兰

2.咨询电话:0855-6755702

3.工作职责:承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委托的行政审批权限和日常监管工作;承担本区域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事项。

(八)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平江镇分局

1.主要负责人:吴邦荣

2.咨询电话:0855-6727002

3.工作职责:承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委托的行政审批权限和日常监管工作;承担本区域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事项。

(九)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定威水族乡分局

1.主要负责人:杨  媛

2.咨询电话:0855-6821030

3.工作职责:承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委托的行政审批权限和日常监管工作;承担本区域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事项。

(十)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场坝社区分局

1.主要负责人:李海华

2.咨询电话:0855-6621367

3.工作职责:承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委托的行政审批权限和日常监管工作;承担本区域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事项。

(十一)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梨子园社区分局

1.主要负责人:李海华 

2.咨询电话:0855-6621367

3.工作职责:承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委托的行政审批权限和日常监管工作;承担本区域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事项。


三、下属事业单位

(一)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

1.主要负责人:余敦桥

2.咨询电话:0855-6625416

3.工作职责:

(1)依法承担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专利、价格、违法直销、传销、商标、广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市场监管领域和全县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的执法工作,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执法职能。

(2)依法调查、处理上级机关和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移交的违法违规投诉举报案件;

(3)负责查办案件的信息公示等工作;

(4)协调市场监管执法与司法衔接事宜,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转办的事项;

(5)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中心

1.主要负责人:蒙  峥

2.咨询电话:0855-6673027

3.工作职责:开展食品药品及产品(商品)质量检验检测服务工作;负责计量检定、校准、测试、强制检定和其他计量检测服务工作;负责产品(商品)质量检验、质检行政执法、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等相关检验服务工作;负责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相关检测工作;完成县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

1.主要负责人:杨秀恒

2.咨询电话:0855-3921512

3.工作职责:为全县市场监管系统投诉举报、12315行政执法体系计算机网络运行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负责全县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12315行政执法体系各种专用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工作;负责投诉举报信息收集上报等有关服务工作;完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消费者协会

1.主要负责人:杨秀恒

2.咨询电话:0855-3921512

3.工作职责: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五)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信息中心

1.主要负责人:杨政权

2.咨询电话:0855-3921512

3.工作职责:负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乡镇分局的信息化建设、网络建设及网络维护服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为企业和社会提供信息咨询、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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