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 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立案 日期 |
结案 日期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法律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8 | 榕江县万客来酒店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案 | 杨** | 92522632MA6J0B689R | 杨** | 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 | 2024/1/31 | 2024/6/12 | 种类:罚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第三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6.12 | |
2 | 19 | 榕江县陈阳诊所未按规定明码标价销售中药粉末及医用外用敷贴案 | 陈** | 92522632MA6HQ60R2N | 陈** | 未按规定明码标价销售中药粉末及医用外用敷贴 | 2024/3/4 | 2024/5/9 | 种类:罚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5.9 | |
3 | 37 | 榕江县食尚煮意小吃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案 | 张** | 92522632MAAJLYBY8N | 张** | 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 | 2024/3/29 | 2024/5/9 | 种类:罚款;违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项;处罚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5.9 | |
4 | 40 | 贵州宏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时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未向社会公示案 | 骆** | 91522632MA7GF0QD8T | 骆** | 未按规定时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未向社会公示 | 2024/3/29 | 2024/4/17 | 种类:罚款;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4.17 | |
5 | 50 | 榕江县韩瑞润姿美容馆销售标签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化妆品及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案 | 李** | 92522632MACHJBYL63 | 李** | 销售标签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化妆品及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 | 2024/4/22 | 2024/7/9 | 种类:1.没收化妆品共计11盒;2.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处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7.95.16 | |
6 | 70 | 榕江县爱艳建材店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未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燃气灶具案 | 陈** | 92522632MA6HMKPM7B | 陈** | 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未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燃气灶具 | 2024/5/22 | 2024/6/20 | 种类:1.没收扣押的家用燃气灶具4台。2.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1800.00元)。 违反:《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二款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6.20 | |
7 | 76 | 冉光富销售以假充真、以不合格红牛冒充合格红牛案 | 冉** | / | 冉** | 销售以假充真、以不合格红牛冒充合格红牛 | 2024/5/27 | 2024/8/7 | 种类:1、没收以假充真、以不合格红牛冒充合格红牛408罐;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3、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伍佰元整(¥16500.00);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十条项的规定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8.7 | |
8 | 80 | 榕江县苏珊幸福超市销售失效的张三疯槟榔案 | 吴** | 92522632MA6J6W9Y0Y | 吴** | 销售失效的张三疯槟榔 | 2024/6/6 | 2024/7/29 | 种类:1.没收违法所得壹拾点伍圆(¥10.50)2.罚款人民币壹佰捌拾圆整(¥180.00),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7.29 | |
9 | 81 | 榕江县尚优生活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周** | 92522632MA6FRG5L65 | 周**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2024/6/11 | 2024/8/27 | 种类: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8.27 | |
10 | 82 | 榕江县鸡时行乐炸鸡店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材料生产食品案 | 吴** | 92522632MACCQC7GXC | 吴** | 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材料生产食品 | 2024/6/11 | 2024/7/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7.17 | |
11 | 93 | 榕江县佳欣百货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经营超过使用期限产品案 | 杨** | 92522632MA6DTTJ241 | 杨**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经营超过使用期限产品 | 2024/6/21 | 2024/8/7 | 种类:罚款;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处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8.7 | |
12 | 96 | 榕江县杨家百货店销售超过限期使用日 期化妆品案 |
杨** | 92522632MA6GPWLMXC | 杨** | 销售超过限期使用日 期化妆品 |
2024/6/25 | 2024/7/30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07.30 | |
13 | 97 | 榕江县宏发百货经营部销售失效产品案 | 粟** | 92522632MA6GLLGE0K | 粟** | 销售失效产品 | 2024/6/27 | 2024/7/26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7.26 | |
14 | 102 | 榕江县好乐多超市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杨** | 92522632MA6F76CX26 | 杨**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2024/7/3 | 2024/8/19 | 种类:1.没收违法所得壹圆零贰角(¥1.2) 2.罚款人民币叁仟圆整(¥3000.00);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8.19 | |
15 | 104 | 榕江县合森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送上一年度年报案 | 何** | 91522632MABRGG9P4Y | 何** | 未按规定报送上一年度年报 | 2024/7/3 | 2024/7/15 | 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7.15 | |
16 | 105 | 榕江县恒茂源副食店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杨** | 92522632MA6DXT3C6K | 杨** | 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 2024/7/5 | 2024/7/26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7.18 | |
17 | 106 | 榕江县潘团梅日用百货店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潘** | 92522632MACWQLXY5G | 潘** | 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 2024/7/5 | 2024/7/25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7.19 | |
18 | 111 | 贵州铭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案 | 何** | 91520402MA6DXAPQ9Q | 何** | 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 2024/7/8 | 2024/7/17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7.17 | |
19 | 112 | 榕江县乐里镇安行药店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案 | 杨** | 92522632MA6EP9WC3H | 杨** | 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 2024/7/8 | 2024/9/10 | 种类:罚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9.10 | |
20 | 113 | 榕江县瑞龙摩托车专卖店销售改装后未申请认证变更的电动自行车案 | 邓** | 91522632MAAJX4JT1H | 邓** | 销售改装后未申请认证变更的电动自行车 | 2024/7/8 | 2024/9/23 | 种类:罚款;违反:《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依据:《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9.23 | |
21 | 115 | 贵州鑫道实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送上一年度年报案 | 肖** | 91522632MAALUTL356 | 肖** | 未按规定报送上一年度年报 | 2024/7/9 | 2024/8/2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7.18 | |
22 | 117 | 贵州省祥泰贸易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案 | 钟** | 91522632MA6DP37GX4 | 钟** | 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 2024/7/9 | 2024/7/24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7.24 | |
23 | 118 | 贵州润锦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未经检验和未办理使用登记的叉车案 | 吴** | 91522632MAAKAD9J66 | 吴** | 使用未经检验和未办理使用登记的叉车 | 2024/7/12 | 2024/9/11 | 种类:罚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9.11 | |
24 | 119 | 榕江县皖江园木业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和未办理使用登记的叉车案 | 袁** | 915226323224774427 | 袁** | 使用未经检验和未办理使用登记的叉车 | 2024/7/12 | 2024/9/13 | 种类:罚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7.26 | |
25 | 120 | 榕江县胜达劳务服务部 使用未经检验和未办理使用登记的叉车案 | 杨** | 92522632MAC604531R | 杨** | 使用未经检验和未办理使用登记的叉车 | 2024/7/12 | 2024/9/13 | 种类:罚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7.27 | |
26 | 122 | 榕江县辉达农产品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石** | 92522632MAAK8M7603 | 石** | 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 2024/7/15 | 2024/7/25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8.2 | |
27 | 123 | 黔东南睡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案 | 陈** | 91522632MA7LD2MD1D | 陈** | 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 2024/7/16 | 2024/8/1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8.1 | |
28 | 127 | 榕江县杨姐粉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王** | 92522632MA6EW6JM20 | 王**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2024/7/17 | 2024/8/20 | 种类:1.没收扣押的酱香薯片膨化食品12袋、杂粮干丝面17袋、鸡蛋面1袋; 2.罚款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2200.00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8.20 | |
29 | 128 | 榕江县贵顺粮油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报送上一年度年报案 | 吴** | 915226320806933010 | 吴** | 未按规定报送上一年度年报 | 2024/7/17 | 2024/7/26 | 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7.15 | |
30 | 130 | 榕江县天天惠超市销售超过限期使用日期化妆品案 | 李** | 92522632MAALUR5380 | 李** | 销售超过限期使用日期化妆品 | 2024/7/17 | 2024/8/8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07.31 | |
31 | 133 | 榕江县古都商务大酒店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案 | 易** | 91522632050818771 | 易** | 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 2024/7/18 | 2024/8/12 | 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8.7 | |
32 | 135 | 榕江县瑞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送上一年度年报案 | 蒋** | 91522632MA7G68A10A | 蒋** | 未按规定报送上一年度年报 | 2024/7/24 | 2024/8/5 | 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8.5 | |
33 | 138 | 榕江县高家副食经营部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高** | 92522632MA6DQ2FR3P | 高** | 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 2024/7/25 | 2024/8/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8.16 | |
34 | 139 | 榕江县徐徐蔬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超期食品案 | 徐** | 915226323143406309 | 徐** | 销售超期食品 | 2024/7/25 | 2024/8/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8.16 | |
35 | 140 | 贵州佳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报送上一年度年报案 | 唐** | 91522632MAAM0UAY9E | 唐** | 未按规定报送上一年度年报 | 2024/7/30 | 2024/8/13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8.13 | |
36 | 141 | 榕江鸿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报送上一年度年报案 | 潘** | 91522632MAAJT3092E | 潘** | 未按规定报送上一年度年报 | 2024/7/30 | 2024/8/9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8.9 | |
37 | 145 | 榕江县新城网络休闲中心未按规定报送上一年度年报案 | 陈** | 915226320610264823 | 陈** | 未按规定报送上一年度年报 | 2024/8/1 | 2024/8/16 | 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8.14 | |
38 | 146 | 榕江县都江万物香猪养殖场未按规定报送上一年度年报案 | 吴** | 91522632322460712T | 吴** | 未按规定报送上一年度年报 | 2024/8/1 | 2024/8/13 | 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8.13 | |
39 | 147 | 贵州旭仁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未经检验和未办理使用登记的叉车案 | 谢** | 91522632MAAJMCET1N | 谢** | 使用未经检验和未办理使用登记的叉车 | 2024/8/1 | 2024/9/11 | 种类:罚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8.11 | |
40 | 148 | 榕江县真诚摩托车行销售改装后未申请认证变更的电动自行车案 | 吴** | 91522632076041335X | 吴** | 销售改装后未申请认证变更的电动自行车 | 2024/8/2 | 2024/10/14 | 种类:罚款;违反:《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依据:《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10.14 | |
41 | 149 | 榕江县超顺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送上一年度年报案 | 平** | 91522632MAD4221A98 | 平** | 未按规定报送上一年度年报 | 2024/8/2 | 2024/8/12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8.12 | |
42 | 150 | 榕江县杨先强副食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杨** | 92522632MAAK3BMN8W | 杨**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2024/8/2 | 2024/9/27 | 种类:罚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9.27 | |
43 | 151 | 榕江县八开礼应副食批发部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韦** | 92522632MAALQDW3XM | 韦**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2024/8/5 | 2024/9/2 | 种类:罚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9.23 | |
44 | 152 | 榕江县八开小王批发部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王** | 915226320738645200 | 王**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2024/8/5 | 2024/9/2 | 种类:罚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9.23 | |
45 | 156 | 王恩念收购国家统一收购的锑矿石和无照经营锑矿石案 | 王** | / | 王** | 收购国家统一收购的锑矿石和无照经营锑矿石 | 2024/8/6 | 2024/9/4 | 种类:1、没收扣押的2070公斤锑矿石产品; 2、处以罚款叁仟元整(¥3000.00);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四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三条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9.4 | |
46 | 157 | 贵州江智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涉嫌虚假宣传商品案 | 石** | 91522632MA6GXTDX4J | 石** | 销售涉嫌虚假宣传商品 | 2024/8/6 | 2024/9/30 | 种类:警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9.30 | |
47 | 158 | 贵州华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送上一年度年报案 | 龙** | 91522601MAC4G1WC46 | 龙** | 未按规定报送上一年度年报 | 2024/8/7 | 2024/8/16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8.16 | |
48 | 163 | 榕江县坤耀体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案 | 杨** | 91522632MAD4TN048K | 杨** | 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 2024/8/8 | 2024/8/28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8.19 | |
49 | 164 | 榕江县忠诚同康大药房存在未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案 | 李** | 91522632MAAJX4JT1H | 李** | 存在未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 | 2024/8/8 | 2024/10/11 | 种类:罚款;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八十三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10.11 | |
50 | 165 | 贵州凯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未按规定报送上一年度年报案 | 易** | 91522632MAAJP6HA5P | 易** | 未按规定报送上一年度年报 | 2024/8/8 | 2024/8/20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8.20 | |
51 | 166 | 王欢春 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 王** | 92522632MA6FRG5L65 | 王** | 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 2024/8/8 | 2024/10/11 | 种类:1、没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3240粒南孚电池;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条的规定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10.11 | |
52 | 167 | 榕江县闽榕建材经营部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 | 林** | 92522632MA6G5PTE7K | 林** | 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2024/8/8 | 2024/9/20 | 种类:1.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拾捌元整(¥18.00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9.20 | |
53 | 168 | 榕江县文明五金建材销售有限公司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 | 刘** | 91522632MA6EAD828G | 刘** | 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2024/8/8 | 2024/10/18 | 种类:1、没收扣押的小型断路器84个,大功率单相二级电源插头200个(岳龙),大功率单相二极电源插头(雅酷)540只; 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10.18 | |
54 | 169 | 贵州粤黔传奇服饰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送上一年度年报案 | 涂** | 91522632MABRJCQ38E | 涂** | 未按规定报送上一年度年报 | 2024/8/19 | 2024/8/26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8.26 | |
55 | 170 | 贵州雅直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有食用百香果具有疾病治疗功能的广告用语案 | 陈** | 91522601MAAJUHGY2Y | 陈** | 有食用百香果具有疾病治疗功能的广告用语 | 2024/8/19 | 2024/10/29 | 种类:罚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10.29 | |
56 | 171 | 榕江县考林大众购物广场经营生虫食品案 | 丁** | 92522632MAAK6LYQ2P | 丁** | 经营生虫食品 | 2024/8/19 | 2023/10/23 | 种类:罚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10.23 | |
57 | 172 | 贵州金承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报送上一年度年报案 | 韦** | 91522632MAALQ5M852 | 韦** | 未按规定报送上一年度年报 | 2024/8/22 | 2024/8/30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8.30 | |
58 | 173 | 榕江县塔石乡杨芳副食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赵** | 92522632MA6F2GPJ0L | 赵**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2024/8/23 | 2024/10/9 | 种类: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元伍角(¥1.50元);2.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10.9 | |
59 | 174 | 榕江县优佳便利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赵** | 92522632MA7CK7A297 | 赵**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2024/8/24 | 2024/10/24 | 种类:1.没收违法所得壹圆贰角伍分(¥1.25) 2.罚款人民币叁仟圆整(¥3000.00)。;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10.24 | |
60 | 175 | 榕江县仁里乡光彩车行销售加装蓄电池、改装鞍座等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 赵** | 92522632MA6E62965F | 赵** | 销售加装蓄电池、改装鞍座等改装电动自行车 | 2024/8/28 | 2024/11/1 | 种类:罚款;违反:《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二)项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11.1 | |
61 | 176 | /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 | 罗** | 92522632MACB83HB9J | 罗** | 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2024/8/28 | 2024/9/12 | 种类:1、没收扣押的超满易纸碗33包;2、罚款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 150.00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9.12 | |
62 | 177 | 榕江县好鲜生蔬果批发有限公司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大青椒案 | 杨** | 91522632MAAM10BK4X | 杨** |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大青椒 | 2024/9/3 | 2024/10/29 | 种类:免于处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9.13 | |
63 | 178 | 榕江县华盛生鲜批发部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香葱和蒜苔案 | 杨** | 92522632MAALUFFB4C | 杨** |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香葱和蒜苔 | 2024/9/3 | 2024/11/5 | 种类:罚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9.14 | |
64 | 179 | 榕江县糖鑫餐饮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案 | 唐** | 92522632MACUH9652J | 唐** |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 2024/9/4 | 2024/10/11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10.10 | |
65 | 180 | 榕江县优贝童托育服务有限公司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案 | 邹** | 91522632MAC699QJ9T | 邹** | 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 2024/9/9 | 2024/10/11 | 种类:罚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9.29 | |
66 | 184 | 榕江县八开红星摩托车修理部销售未经强制认证、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及无厂名厂址产品案 | 韦** | 92522632MA6FTKQBXC | 韦** | 销售未经强制认证、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及无厂名厂址产品 | 2024/9/30 | 2024/10/23 | 种类:1.没收扣押的11个摩托车乘员头盔;2.罚款人民币玖佰玖拾元整(¥990.00);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10.23 | |
67 | 189 | 榕江县绿安佳电子产品销售店虚假宣传案 | 吴** | 92522632MADD2W6M90 | 吴** | 虚假宣传 | 2024/10/12 | 2024/10/24 | 种类:罚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处理,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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