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榕江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4年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总局、省局、州局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强化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的重点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落实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质量安全风险,提升安全水平,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两个责任”规定
1.强化“两个责任”落实,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制度。
2.积极推进产品质量安全“两个责任”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平台录入进度,提高平台数据录入质量,确保生产和销售单位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应录尽录。
二、强化重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3.对通过简化审批程序发证的获证企业,配合省州局落实好后置现场审查、例行检查、换证企业证后监督检查等事中监管措施。
4.加强生产许可证后监管。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生产许可证获证生产企业开展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督检查。
5.对总局计划恢复生产许可管理、强制性认证管理的重点工业产品,组织开展排查,化解存量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做好衔接工作。
三、扎实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6.紧盯社会关切、群众关注的重点产品,严格按照《2024年黔东南州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方案》进行监督抽查,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合理确定抽查产品和频次。
7.加强监督抽查不合格后处理工作,及时通报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信息,强化监督抽查结果运用。
四、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行动
8.持续开展农村电器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辖区内五金、电器、小商品等综合及专业批发市场、城乡接合部、农村市场、重点景区销售门店和流动售贩为重点,建立生产销售单位台账,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无强制性产品认证出厂销售、不符合标准、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生产、销售认证电器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9.持续开展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紧盯“问题气”“问题阀”“问题管”“问题灶”等燃气器具及配件,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生产销售单位台账,压实属地监管责任。
10.持续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加大对生产销售过期失效产品、“三无”产品、执行过期标准或未标识执行标准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
11.深入开展高风险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围绕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钢筋、水泥、电器产品、燃气器具、消防产品、烟花爆竹、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等重点产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12.继续开展“监管护棉”行动,深入推进《“监督护棉”促进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加强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