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3年05月09日 14:23:04  


为进一步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现结合我县实际,榕江县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工作要求,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统一性和专业性,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紧盯市场监管的重点领域、重大活动、重要场所,深入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隐患大排查大排除行动。

二、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领导小组

为确保2023年度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成立“榕江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罗  俊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刘永德   党组成员、食品安全总监

余敦桥   党组成员、执法大队队长

曹映侠   党组成员

张吉红   梨子园分局局长

刘谨刚   场坝分局局长

杨宗胜   平永镇分局局长

张兴祥   寨蒿镇分局局长

李海华   八开镇分局局长

梁昌智   乐里镇分局局长

袁仁坤   忠诚镇分局负责人

成  员:综合执法大队、检测检验中心、食品股和各分局全体干部。

榕江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股,张娟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范围

(一)开展农村食品生产环节集中整治行动。以酒类、饮料、糕点、冷冻饮品、肉制品、豆制品和调味品等风险较大的食品为重点产品,以假冒伪劣、微生物特别是致病菌污染为重点问题,结合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农村食品生产单位集中整治。

(二)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集中整治行动。以农村地区农贸市场、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冷链食品、散装熟食、食盐、饮料、调味品、乳制品、地方特色食品及妇女儿童食品等食品为重点品种,以推进农村食品销售行为规范为重点环节,严查销售散装熟食没有防尘防蝇防直接接触的措施、熟制食品的食用时限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行为;严查经营掺假掺杂、混有异物的食盐零售单位销售散装食盐等行为;严查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超期食品、“三无”食品等行为;严查食品销售者索证索票缺失行为等。

(三)开展农村餐饮服务环节集中整治行动。以农村地区校园周边、养老机构、景区农家乐、民宿等为重点区域,以各类餐馆等为重点单位,以节假日和中高考期间等为重点时段,以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熟肉制品、自制饮品等为重点品种,集中治理超范围经营、冷藏温度不够、加工时间不够等行为。

(四)开展农村特殊食品集中整治行为。持续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督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城乡接合部、农村等为重点区域,以母婴用品店、超市、网络电商、食杂店等为重点对象,要求各经营户设立保健食品专柜,进一步规范农村特殊食品经营行为。

(五)突出重点加大抽检监测力度。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类、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地方特色食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为重点区域,加大食品抽检监测力度。

(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针对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特点,以农村、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食品加工小作坊、超市、餐馆等为重点,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整治中的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各相关股室和分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治意识和责任意识,集中精力抓好市场监管领域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确保全县农村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严格监管执法。各相关股室和分局要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中,要切实纠正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工作中发现的隐患坚持“零容忍”督促企业限时整改,杜绝只检查不执法或者执法宽、松、软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

(三)加大督查强化信息报送。各股室、分局要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的要进行跟踪,确保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取得实效。请各分局于每月25日前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阶段性总结报县局食品股。联系人:张娟娟。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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