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以来,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法治贵州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黔东南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榕江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紧紧围绕市场监管职能,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市监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执法严明、公正、公开的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推进法治意识和理念不断深化。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法治理论业务学习。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政治、处处讲法治。坚持在局党组会议、党组中心学习组、晨会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二是切实加强法治保障,抓细抓实法治工作领导。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列为全局重点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坚持法治建设与市场监管日常工作同部署、共发展;三是切实坚守法治底线,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工作方式,自觉以法律画红线,标底线,坚持执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坚持以法治抓队伍建设。
二、履行执法监督职能,切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完善执法监督制度。将行政执法制度进行了梳理,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监督机制,有效地避免了人情案、错案的出现,从制度上奠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基础。
(二)健全机制,规范各项执法行为。健全机制,规范各项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责任明确到人到岗,使行政执法责任层层得到落实。
(三)认真把好案件核审关。在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工作中,继续实行“三审”制度,确保所办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适当,程序合法,文书规范,重大案件集体讨论通过。截至12月8日,全局共办理行政执法案162件,罚款金额45.37436万元,罚没48.93016万元,货值金额128.94146万元。其中:食品案件90件,无证经营4件,特种设备案件6件,化妆品案件13件,医疗器械案件4件,销售冒用认证标志产品1件,销售无强制认证证书、不能提供检验报告22件,广告案4件,知识产权类2件,计量器具类案2件,药品案6件,价格类6件,产品质量类1件,不符合标准成品油案件1件。未出现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全面推进市场监管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
(一)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我局始终认真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处罚决定进行层层审核。对适用较重处罚或者减轻处罚的重大、疑难和复杂等案件,都是通过县局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通过决定的。在行政执法和执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时,都做到了亮证执法。全面做到执法依据充分、执法决定准确、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文明礼貌,没有发生因执法决定不准确,行政执法人员滥施处罚、重复处罚违法违纪案件和执法行为不文明等造成的来信来访案件。
(二)积极推行行政决策法律顾问制度,与县司法局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聘请一名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确保我局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到位,做好我局的行政决策的“安全卫士”,充分发挥“防火墙”的作用。至今未出现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与公检法机关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实现信息共享;二是建立协调与配合制度。三是建立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制度;四是建立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加强联系,切实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合力,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在行政中心办证办照窗口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材料目录、办事时限等,既方便群众办理,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质量。开展执法公开,推行阳光法治建设。根据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政府网站及市监系统案件系统进行公示。2021年,我局共查办的各类违法经营案件162件,处罚信息全部在网站上予以公开。
五、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执法资格管理。我局对全系统执法人员进行清理,及时对执法证到期的进行换证,对新录用调入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按规定通知其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方能取得执法资格证。2021年以来我局换证人员53人,新录用执法人员5人,调入人员1人。
(二)强化培训,提升依法行政意识。按照新时代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新特色、新要求,拟定培训工作计划,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法律法规的培训,依照不同的岗位和行业开展分类培训等方式,加大对在职执法人员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培训力度,灌输新思想、创新新方法、提升新能力、培养新思维,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执法技能、业务技能、辨别知识等培训,全覆盖“充电”。逐步解决好不懂、不会、不专的问题,使其能够在最短时间内胜任本职岗位,同时不断推送执法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的业务学习,不断提升我局干部队伍素质、监管能力、执法水平和履职尽责的能力。
(三)加大宣传,营造浓厚依法行政氛围。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积极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日、“5•15”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日、“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宣传日、“5•25”全国护肤日、“质量月”等宣传活动,采取标语、横幅、传单、宣传车等形式多样的方式开展普法,使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2021年共出动宣传车18台次,制作宣传板报16块,张贴宣传标语13条,悬挂横幅9条,发放宣传资料23000余份,二是宣传“普法工作”,大力推进“法律八进”活动,深入企业对法定代表人、私营企业主进行法律宣传,发放与其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5300份,及时帮助其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其合法、守法经营。
六、严格依法履职尽责,切实加强市场监管
(一)以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推进企业登记便利化。
一是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简化工作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大幅度缩短市场主体准入时间,2021年以来,通过全程电子化不见面式办理企业设立406户,网办率达89.8 %;二是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积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严格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针对所有登记的市场主体实施了“证照分离”改革登记。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县市场主体共计24749户。其中企业3556户,个体工商2055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43户。新增市场主体共2720户,企业452户、个体工商户 224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1户;注销市场主体共计2151户;其中企业252户(其中通过简易注销140 户),个体188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9户。 三是大力推行简易注销程序,即凡是领取营业执照后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都可以通过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申请注销,今年以来共办理简易注销43户。
(二)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善和录入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牵头协调相关部门,通过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和“互联网+监管”模式,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全覆盖,并履行协同监管联合惩戒职能职责。2021年开展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和跨部门联合检查 84人次,随机抽查监管对象284户,检查结果按时限要求录入监管平台予以公示;二是强化失信惩戒。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对符合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的,给予信用约束。2021年相关企业因不按期履行年报公示义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423户。
(三)强化责任精准施策,抓紧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
一是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冷链食品监管,2021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76人次,检查经营户6830户次,其中:食品销售单位4150户次,餐饮店2340户次,监测电商(网站)平台60个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220个次,餐饮服务企业60户次。二是加强退热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督促各企业单位落实主体防控责任,对进入人员要落实测温、戴口罩、扫健康码、消毒措施,严格控制退烧药的销售,强化对医用物资生产企业质量监管。三是加强对超市、商场等重点场所防疫监督检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每日登记,对经营场所进行每日消杀并建立登记台账,在入口处落实测温、戴口罩、扫健康码、消毒措施,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明上岗,工作时必须戴口罩。四是加强对疫情防控药品和医用材料价格以及涉及民生的肉、菜、米、油等价格检查,开展对医疗机构收费公示的检查。今年以来,共检查农贸市场1620个次,检查猪肉经营户2580户次,粮油批发部136户次,未发现存在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违法经营行为。五是加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督促检查。联合嘉城公司、公安局、工信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督促农贸市场内部经营者及周边商户落实做好测温扫码、佩戴口罩、“一米线”、场内卫生清扫及消毒、人员限流、避免人员拥挤聚集等疫情防控措施。六是全力抓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主动作为、上门动员宣传,拉网式排查,统计本系统在职干部、退休职工及餐饮、药店从业人员数量,建立接种档案,确保“应统尽统”,“应接尽接”。
(四)加强日常监督,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能力。一是切实落实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三落实、两证、一检验、一预案”的总体要求,认真开展特种设备监察工作;二是重点对学校、医院、商场、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铁路、公路、电力、水利建设工程项目使用的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旅游观光车、压力容器等承压类特种设备以及气瓶充装单位等企业开展全面排查。2021年共检查163家次,抽查特种设备358台次,发现安全隐患31起,完成整改31起,现场监督定期安全检验特种设备452台,检验合格450台,检验合格率100%,检查液化气瓶980只,压力管道610米,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形势良好,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五)加大电器产品监管力度,确实维护群众安全。一是集中力量检查电器产品经营户是否履行进货查验,电器产品是否标注3C认证标志,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产品违法经营行为。2021年以来检查电器产品经营单位132家,抽取电器产品样品11个,查处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电器类产品案件19件,罚没金额2.2065万元,没收不合格电器产品846件。二是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经营单位87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87份。
(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一是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召开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签订2021年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乡镇党委政府、县政府食安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二是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重新调整和明确乡镇食品安全“三员”队伍,切实做到全县一盘棋,扎实了从农田到餐桌、从生产和加工到消费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链条。三是认真开展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日常监督和安全生产“双排”等隐患排查工作,2021年全局共查处食品类违法案件73起,其中餐饮环节案件17起,食品生产环节案件11起,食品流通案件45起。
(七)加大消保维权力度,维护良好消费环境
通过12315平台、政府12345热线以及电话投诉,一年来受理消费投诉举报357件(投诉266件,举报69件,求助咨询22件),已办结357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94万元,立案查处5件,结案5件,罚没款2.88万元。
(八)检验检测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强制性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检定强行性计量器具345台件,出具检定报告339份,检测不合格的计量器具6台件,调整加油机24台次。二是开展社会公用计量检定器具的送检工作和计量考核申报工作,送检标准器14台次到上级计量检定部门进行检定、校验。三是对学校营养餐配送中心、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人群消费密集场所开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目前,县级抽检176个批次,国家、省级抽检72个批次,共计248个批次,检测结果不合格9个批次,合格率96.3%。并及时录入、公示,公示率、录入率100%。四是对高风险场所的工业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制定抽检工作计划重点对农村电器产品、混凝土实心砖、钢筋、消防器材等15个类别的产品进行质量监测,共抽取产品38批次。
2021年,我局在推进法治建设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执法人员不足;二是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法治业务培训,提高我局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诉讼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抓好制度建设,完善落实,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管理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市场监管执行力,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能够及时、全面、高效地履行市场监管职责。
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