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2021年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1-11-17 10:42


各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我县城乡劳动力,特别是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持续推进2021年度农民全员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工作提示》和《黔东南州2021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现将《榕江县2021年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榕江县劳务就业扶贫工作专班办公室(代章)

2021年5月20日



榕江县2021年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持续推进2021年度农民全员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工作提示》和《黔东南州2021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做好城乡劳动力,特别是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实现培训促就业、保增收、助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省、州有关2021年培训工作要求,结合我县“6+3”特色农业产业、扶贫车间、重点企业项目用工需求,按照培训意愿,精准制定培训计划、创新培训方式、拓宽就业渠道、强化培训质量,全力开展感恩培训、政策培训、技能培训、方法培训和示范培训,确保到2021年11月底前,全县完成脱贫劳动力培训4490人次,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培训1509人次,依托用工主体开展技能培训6100人次和统筹城乡职业技能培训1700人(其中创业培训120人),培训后初次就业率达到60%以上,实现有培训意愿的劳动力应培尽培,进一步提升就业竞争力。

二、工作措施

(一)精准掌握培训需求。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培训机构作用,通过摸准和充实现有基础数据,建立完善我县劳动力培训就业意愿台账,依托国家扶贫信息系统,全面精准掌握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的培训意愿和就业意愿,根据其培训意愿,拟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责任单位:县全员培训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聚焦重点群体开展专项培训。围绕我县“6+3”产业、“5A”级县城发展需要、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力自身培训意愿,结合实际,精准组织培训,全面做到“因人施培、因产施培、因岗定培”,提升培训针对性、突出培训有效性、强化培训实用性,加强就业服务,着力提高培训后就业率。同时要将感恩教育、安全生产、消防知识、防毒禁毒、健康卫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艾滋病防治等)、劳动维权等内容贯穿到技能培训中。

1.聚焦各类用工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培训。围绕农业现代化,结合我县“6+3”产业需求,聚焦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扶贫车间自主用工和岗位需求,积极开展农村实用技术、新型职业农民、种植养殖等“定向型”培训;围绕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聚焦县内工业园区、旅游产业、城镇建设和沿海发达城市用工需求,有效开展挖掘机驾驶员、铲车驾驶员、叉车工、焊工、汽车维修工、中式烹饪师、导游员等“订单型”培训;围绕东西部协作,聚焦以对口帮扶城市、沿海发达城市为主的经济发达地区用工需求,组织开展各类产业工人、家政服务员、护理员等“输出型”培训;发挥县职业学校作用,引进省内外优质培训资源,加强对脱贫家庭子女进行“扶智型”技工教育。(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民宗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车民街道办事处、各社区服务中心)

2.聚焦农业种植养殖,开展短平快技能培训。重点针对脱贫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脱贫不稳定劳动力、边缘户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等群体,依托我县“6+3”产业中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农业公司、扶贫车间等自行组织职工、社员开展短平快农业种植养殖培训。将感恩培训、政策培训、方法培训、示范培训融入课程,向参训人员讲述家乡变化,话家常、话变化,教育引导农民群众“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民宗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车民街道办事处、各社区服务中心)

3.用好“马兰花计划”,打造个性化创业培训。一是扩大创业培训范围。针对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重点是对脱贫家庭子女、脱贫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各类技工院校学生、职业院校学生、高校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下岗失业人员、转岗职工、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即将刑满释放人员等开展创业培训。二是明确创业培训主体。广泛支持职校、民办培训机构等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培训。三是创新创业培训方式。探索灵活多样的培训模式,以创业任务为导向,倡导小班授课,互动式教学。通过成人教学方法技巧的应用,探索线上线下融合的培训技术,引导学员在培训教学和实践活动中完成创业任务。四是完善创业培训管理。加强创业培训机构规范管理,指导创业培训机构严格按照中央、省、州政策文件和监督管理文件规范开展创业培训。五是统一创业培训考核。2021年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的学员完成教学后,统一参加“贵州省创业培训考核管理服务平台”网络考核,考核合格的发放《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工信商务局、县科教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车民街道办事处、各社区服务中心)

4.围绕保就业稳就业,支持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对口帮扶城市佛山地区的用工需求,依托用工企业、农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扶贫车间等用工主体规范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以工代训,增强企业吸纳就业能力,进一步巩固就业,促进企业健康良性发展。(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工信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车民街道办事办事处、各社区服务中心)

5.抓好项目制培训工作,高质量开展中长期职业技能培训。围绕我县“6+3”产业需求和“5A”级县城发展需要,全面开展高质量中长期项目制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各级定点培训机构、职校审批、备案,同时要加大优质培训资源的引进。全面组织“五类人员”、企业职工、符合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积极开展符合我省职业技能培训工种,为我县“6+3”产业发展、“5A”级县城发展提供技能保障。(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工信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车民街道办事处、各社区服务中心)

6.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评价合作。建立县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帮扶合作机制。着力培养技能人才,紧紧围绕急需、紧缺和高收入的培训工种,大力开展“贵州电工”“贵州焊工”“贵州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挖掘机)”“贵州厨师”培训。一是与省内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各类培训机构开展“贵州电工”“贵州焊工”“贵州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挖掘机)”“贵州厨师”培训合作,着力打造贵州“黔匠”品牌,二是利用广东省佛山市、杭州市桐庐县与我县结对帮扶关系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帮扶合作机制,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积极争取广东省佛山市、杭州市桐庐县对我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支持。三是与广东省佛山市、杭州市桐庐县职业学校合作开展“贵州技工”专项培训。提高榕江籍学生和在粤、杭务工人员的技能水平。促进我县学生和在粤务工人员就业稳定。(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科教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安监局、县应急局、县中等职业学校、各乡镇人民政府、车民街道办事处、各社区服务中心)

(三)加强培训平台建设。一是引进优质培训资源。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遴选优质培训机构,引进一批社会信誉度高、教学质量好、培训后就业率高的县外优质培训机构承担培训工作,保证学员有足够的实习条件,达到理论引导与实训操作相结合的要求,同时强化对培训各环节的管理,确保培训高质量推进。二是建立培训机构准入退出机制。加强培训机制监管,完善培训机制绩效考核办法,及时淘汰培训质量差的培训机构。三是探索佛山榕江两地优质培训资源共享模式。加大与帮扶城市佛山的对接协作,积极引进佛山市的优质培训资源,探索优质培训资源共享模式。(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工信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车民街道办事处、各社区服务中心)

(四)多渠道深化就业服务。以就业为根本,进一步深化培训后的就业服务,多途径拓宽就业渠道,精准收集梳理县内外企业用工信息,建立各类企业用工岗位明细表,在组织发动、实施培训和培训结束三个环节分别向参训学员推荐三个以上不同企业的不同就业岗位,确保培训后就业。(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工信商务局,县生态移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车民街道办事处、各社区服务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资金保障。充分发挥资金效能,不断提高培训质量。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民全员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4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18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培训资金统筹、管理和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健全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监管主体,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审计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提高使用效益。优先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和其他培训资金。全面确保培训补贴和生活补助得到及时、安全、有效发放。

(二)加强实名制系统应用。严格培训信息化管理,按照“凡进必补,不进不补”的原则,加强对贵州省实名制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的录入和应用,要求培训机构及时将培训实施部门、培训机构、培训对象、培训地点、培训工种、培训时长、培训后取得证书、培训后实现就业创业及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等情况录入系统,县人社部门做好相关数据审核工作。切实做到系统数据与报表数据一致,对没有录入实名制管理系统的培训班次和培训机构,不得审批拨付培训资金。

(三)加强督促指导。县全员培训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2021年培训工作目标任务,从培训任务的推进完成情况、防控安全、培训台账报送是否精准及时等方面,对各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全员培训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不定期督促和指导,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发现工作严重滞后并影响全县就业培训工作排名的将移交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培训工作开展期间,发现培训机构有不符合相关培训文件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暂停培训及资料审核;情节严重的,取消该培训机构在本县的培训资质,并向上级人社部门和该培训机构属地管辖人社部门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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