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
局各股室、下属各单位:
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保障机制,保障和监督局各股室、下属各单位依法高效履行职责,坚持以人为本,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抓治理,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执法管理体制,加强各股室、下属各单位之间的协作,建立起统一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榕江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榕府办函〔2023〕72号)要求,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领域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印发《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6日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的活动,包括文字、音像、电子数据等记录方式,推动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一、文字记录。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主要包括向当事人出具的行政执法文书、调查取证相关文书、鉴定意见,专家论证报告、听证报告、内部程序审批表、送达回证等书面记录。要把各类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以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便于监督管理。
二、音像记录。对容易引发争议的现场检查、抽样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措施、留置和公告送达等环节以及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安全、重大财产权利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主要采取照相、录音、录像、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
三、电子化记录。积极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动“互联网+行政执法”的应用,不断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实现行政执法信息电子化,执法文书电子化,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质量。
四、注重记录实效。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根据不同的执法类型,探索应用相适宜的记录方式,固定执法证据,提升记录实效性,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