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15日 10:13:13  


    2022年以来,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以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人社为目标,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严格落实制度。将政策法规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点来抓,劳动监察大队和仲裁院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行政执法指导、人社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等工作,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完善了《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服务承诺,将工作人员的工作、管理、评优、调岗待岗等挂钩,保证了服务公开透明,人民群众办事方便快捷,人员管理严格有序。

(三)加大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力度。持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结合脱贫攻坚战定期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和欠薪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强化重大劳动保障案件查处力度,2022年接待12345平台投诉328起,涉及2892人4956万余元,已协调化解;现场接待投诉239起,涉及1345人1546万余元,已协调化解;人社部欠薪线索核处管理系统受理165起,办结率为93%,处理网上预警信息156条,处置率100% ;工伤案件137起,办结131起,剩余6起正在办理中,结案率为95.62%。其次抓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和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执法行动,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1038万元,开展市场监管巡查102家3209人,双随机抽查13次39家。

(四)依法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按照“以调为主,调裁结合”的原则,强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在矛盾纠纷处理中的作用。与县法院建立了劳动争议仲裁业务研讨机制,通过仲裁员、法官和部分律师对日常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研讨,统一了劳动争议案件判定尺度,尽可能防止、减少同案不同结果的现象发生,切实保证案件公正处理,提升公信力。今年以来,共接待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6件,总涉案人数36人,涉案金额418.9万元,仲裁结案率100%、调解成功率91.67%、仲裁终局率92.31%。

(五)榕江“人社+” 模式多元化治理欠薪得到省州推广

一是“人社+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针对农民工群体法律意识不强和维权难,榕江县依托县、乡(镇)、村三级公共法律咨询服务体系、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强化基层欠薪矛盾纠纷化解。二是“人社+公安机关”打击惩处。针对恶意欠薪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这一工作“痛点”,建立恶意欠薪打击联动机制和风险隐患处置联动机制。三是“人社+审判机关”司法确认。结合被拖欠农民工认为司法渠道维权时间长、成本高,通过投诉、信访渠道维权成本低的现实。四是“人社+检察机关”检察听证。在法院开展司法确认治理欠薪的基础上,对一些疑难欠薪案件,检察院通过检察听证、支持起诉等方式,破解欠薪“难点”。我们立足工作实际,聚焦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树立鲜明执法导向,探索由人社牵头,政法委统筹,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参与的“人社+”多元化治理欠薪新模式。多元化处置面,形成化解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合力,破解拖欠农民工工资难题,促使根治欠薪工作走深走实,取得明显成效。2022 年6月,该模式被黔东南州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在全州推广。同年10月,又被贵州省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4期简报宣传报道,要求全省各县(市)结合本辖区实际抓好学习借鉴。

二、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行政意识有待加强。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工作头绪多、范围广,事务庞杂,对依法办事、严格法定程序、崇尚法律权威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执法人员系统性培训有待加强。由于就业创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政策性较强,相对复杂,相关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水平与之相比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在相关知识的系统培训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维权任务依然繁重。近年来,由于部分用人单位诚信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造成维权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部分建设工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然比较普遍。同时,劳动监察机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办案条件较差、人员较少,执法力量薄弱,维权任务相当繁重。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化解人社领域行政争议。认真分析总结当前政务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发展趋势和重难点,不断完善应诉工作制度,积极配合做好县司法局的行政复议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一步健全法制机构牵头协调、涉诉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制度。

(二)持续开展学法普法活动。按照今年学法计划,明确学法主体范围,突出学法重点内容,创新学法方式方法,从制度上规范和促进人社干部学法。全面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在普法中的责任,充分发挥人社系统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的作用,将普法贯穿到执法和服务全过程。

(三)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一是通过典型引导、政策支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活动。二是继续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联合督促企业落实“6个100%”,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加大工资支付保证金收缴力度。三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处工作,正确处理和积极化解企业改制带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




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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