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农业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深入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榕江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21〕19 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榕江县2021年政务公开方案的通知》(榕府办函〔2021〕7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关切。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完善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我局政务透明度、施政公信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农业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日常事务。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务公开的统筹协调等日常工作,重点对农业生产保险政策、农业补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乡村振兴、农村综合改革等内容,结合各单位(股室)职能职责制定政务公开责任分解,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信息审核、责任追究等制度。
(二)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要确保农业平台公开渠道畅通,及时全面公开全县农业工作动态、政策文件、人事任免、农业保险、涉农资金、农业综合执法等内容。
(三)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水平。加快清理、修订涉及政务公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工作,局属各单位(股室)要按照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的要求,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四)积极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重点围绕中央、省、市、县关于农业工作的重要政策、重大决策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不断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局属各单位(股室)组织业务骨干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要同步考虑、同步安排,相关解读材料要及时公开。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清醒认识到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与单位的基本特征,政务公开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列入工作分工,要抽调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专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对公开内容的及时公开、及时更新。
(二)健全运行机制。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机制。局属各单位(股室)要协作联动,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予以强力推进。局属各单位(股室)要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审批制度。对公开的政务信息,发布前要进行合法性、准确性、真实性、保密性审查,履行领导审批手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布重大、敏感性政务信息,必要时应当征求宣传、法制、保密部门意见。涉及其他部门的发布前要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确认。二是建立政务公开定期更新制度。局属各单位(股室)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内容,要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国家政策的调整、机构设置的变化、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推进及时进行更新。三是建立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进一步细化任务,建立工作台帐,明确工作责任,定期检查台帐工作进度,年度对台帐进行考评验收。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加强统筹协调。涉及我局重点领域的公开事项,局属各单位(股室)务必于每月底前将相关公开材料按标准格式更新、完善,经分管领导审核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开。在上级单位检查考核中,对于信息公开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局属各单位(股室)责任。
(四)强化督查考核。将政务工作工作作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之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局属各单位(股室)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跟踪、督查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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