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
填报单位:榕江县农业农村局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企业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榕农(种子)罚〔2025〕6号 | 榕江县潘永秀农资店经营应当备案而未备案的杂交水稻种子案 | 榕江县绿丰种苗 | 92522632MADH1HQ549 | 潘永秀 | 当事人经营应当备案而未备案的杂交水稻种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 已于2025年5月16日向指定银行缴纳了罚款,案件执行完毕。 | 榕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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