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来源: 榕江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5-05-26 11:51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填报单位:榕江县农业农村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企业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榕农(种子)罚〔2025〕6号 榕江县潘永秀农资店经营应当备案而未备案的杂交水稻种子案 榕江县绿丰种苗 92522632MADH1HQ549 潘永秀 当事人经营应当备案而未备案的杂交水稻种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已于2025年5月16日向指定银行缴纳了罚款,案件执行完毕。 榕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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