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方案
农业机械化是为保障粮油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持,是“藏粮于技”的重要抓手。为加快推进我县农业机械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推动山地适用小型农机研发推广应用,推进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和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2022年山地农业机械化攻坚行动方案》(黔农发〔2022〕23号)文件要求,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规政策,坚持把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业现代发展的重要力量,作为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重要形式,作为农机农艺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各乡镇要因地制宜,遵循多元化创建、多样化扶持、规范化运行、市场化经营、品牌化服务的发展方向,采取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指导有条件的农户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助推产业提质增效,提高全县山地农业机械化水平。
二、建设目标
建设以粮油生产和围绕“精品果蔬、两茶一药”等特色作物为主业的两种类型农机合作社。合作社要求做到农作物种植机械化作业,承担实施农业机械化项目,提供农机社会化服务。第一批试点为古州镇、忠诚镇、寨蒿镇、朗洞镇、乐里镇、平永镇、八开镇等七个乡镇先推行成立,其他乡镇根据实际需求可加入第一批试点推行。
三、合作社建设内容、资金和要求
(一)建设内容
1.机械配置。在机械配置上,应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本地主要产业、合理选择配置机具。主要为粮油、特色作物种植、农机具维修、农机配件供应、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应用、农机新技术培训及咨询等领域,配置山地适用性强、小型智能化、多功能、组合式农机装备。
2.场库棚建设。按照农机合作社建设要求,必须建设机械停放场库及附属设施,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3.规章制度。成立理事会、监事会和社员大会,负责合作社组建和日常管理,并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二)建设资金。合作社要多方面、多渠道筹集资金。一是先行自筹资金购买农机和场库棚建设;二是咨询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积极办理购机补贴申请;三是在机库棚等建设上按照“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积极争取财政支持。
(三)配备机具要求。合作社根据单一或全程农业机械化的作业需求,选择配备适宜我县耕地、种植、植保、收割、烘干等一类或多类农业机械。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成立领导组织。由乡镇组织召开会议,传达精神,落实责任,全力推动,成立领导小组,为组建提供坚强领导和细致服务,要求完成时间6月17日。
2.做好摸底调查。一是调查本乡镇已成立的农机合作社运行情况;二是调查农机拥有量;三是调查持有农机驾驶证的农户。要求完成时间6月30日。
3.制定实施方案。在考察、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建设农机合作社的实施方案。要求完成时间7月7日。
(二)组建合作社阶段
1.选准带头人。组建合作社选准带头人十分关键,选择有威信、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人,作为合作社理事长,是组建合作社的工作重点之一。
2.组建运作机构。确定合作社名称,制定合作社章程,宣传动员农户入社,制定入社协议,申报农机合作社装备、筹建场库棚,制定组建方案,推选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召开社员大会等。
3.明晰经营形式。合作社实行股份制经营,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4.注册登记农机合作社。按照登记程序,根据本乡镇农业产业结构特点,确定登记内容,选定机型,建设场库棚,申请登记。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成立县级建设农机合作社领导小组,由吴秀刚同志担任小组组长,杨绍田、吴茜两位同志任副组长,吴永臣、潘庆、吴朝松、杨柳、杨红艳等五位同志和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组成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机械推广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制定方案等工作。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二)强化督促考核。建设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工作将作为农业现代化的考核指标依据之一,第一批试点推行的乡镇务必在7月29日之前组建工作。县级将按期进行调度,对因工作不力,重视不够、不作为、慢作为、未能按时完成任务的乡镇将上报县委县政府予以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