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李永清
职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领导分工

负责党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帮扶、政务公开、提案议案办理、精神文明、宣传教育、目标考核、保密、网络安全、职称评聘、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重点地区帮扶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三农”重大规划和政策落实工作及相关评估、考核、监督检查等。负责农业现代化、现代农业发展、农业园区、农业资源区划、农业合作交流。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有关工作、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工、青、妇、统战工作和老年工作。负责中共榕江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履行分管单位及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意识形态、信访维稳、保密、生态环保领域“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负领导责任。在因出差、休假、病假或其它原因不能在岗履职时,由蒋浩接任相关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不包含局安办)、局乡村振兴规划与乡村产业发展股(不含计划财务项目管理股)、局乡村建设与耕地建设管理股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县乡村振兴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县农业工程建设中心。


领导简介

李永清,男,侗族,1987年6月生,中共党员,现任榕江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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