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民宗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县民宗局   发布时间: 2023年02月15日 14:30:00  

2022年榕江县民宗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七中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我局精心部署,深入推进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现将2022年县民宗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专章部署,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充分表明法治建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保障作用。

2.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省、州、县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提高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上来。

3.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发挥县民宗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健全完善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管理、行政规范等制度,增强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夯实我县宗教工作基础。

(二)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制度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情况

1.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掌上执法等工作,完成执法监管一件事。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任务、时间节点,推动宗教执法检查常态化、规范化。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抽查宗教活动场所1处。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度,重大决策按规定实行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风险评估。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后予以实施,执行政策评价和决策责任追究,对作出的决策及其所产生的效果、执行情况及其各种正负面影响等进行客观、系统地考察与评价,以延续、改进或者终止原有的决策。全年无行政处罚案件,无发生涉及民宗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案件。

3.严格按照《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文件要求,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细化、量化行政处罚科目,公开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有效约束和规范行政处罚权。严格按照《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文件要求,做到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做到监管全覆盖。

(三)积极开展民宗普法宣传活动情况

1.制定《榕江县民宗局“八五”普法计划》,明确民宗局普法重点内容;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及时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民族宗教领域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网络答题”“民法典答题”及“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等学法活动,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2.扩大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切实提高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知晓率。深入宗教场所组织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20余人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学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60余份,通过学习规范了互联网宗教信息的管理工作。

3.积极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和“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学习月”宣传活动,开展广泛宣传,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全面细致地向过往人民群众讲解《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宗教事务条例》《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宗教政策法规,共发放宣传册、宣传资料1000余份。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回顾我局2022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队伍法治素养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法治宣传方式还需进一步丰富。

三、下步工作思路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重要任务,特别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纳入学习计划。二是召开我局干部政策法规学习会,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教育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法律和宗教教规之间的关系,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二)依法全面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一是依法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依照行政执法“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要求,积极做好宗教事务行政执法事项划转后的对接、培训等工作。三是强化《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和《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民族宗教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四是依法打击宗教渗透和非法宗教活动,最大限度保障社会安定,确保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

(三)数字化赋能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深入推进民宗系统数字化场景应用,助力民宗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更加高效。二是强化依法行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是深化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榕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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