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设置

来源: 榕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4日 18:10:30  

部门名称:榕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部门简称:县民宗局

地    址:榕江县古州镇兴隆街94号

邮政编码:557200

咨询电话:0855-6622477

电子邮箱:rjxmzj6622477@163.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   14:00-17:30

单位负责人:盘 英




一、内设机构

办公室

1.主要负责人:吴鹏程

2.咨询电话:0855-6622477

3.工作职责:综合协调机关事务、政务工作。承办党务政务信息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承办政务信息化建设、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承办民族宗教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的具体工作和有关接待服务工作;拟定局机关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负责承办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机关文电、会务,财务、机要、信访、接待、信息、档案、安全保密、纪检监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国有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国有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稿、报告,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及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少数民族干部学习、参观、考察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信访工作;负责全县性民族、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的意见和建议;承担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研究民族关系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问题,承担有关协调处理工作;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和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方面的问题;负责民族成份认定、恢复和更改的审报和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工作;参与拟定全县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民族贸易、民族用品生,产计划并监督实施;协助县有关单位及民族乡开展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统计和分析;负责编制申报民族项目经费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部门做好县内的扶贫和卫生健康等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促进民族地区社会事业的发展;参与组织民族文化、艺术、体育活动;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文化和艺术、体育对外交流活动;承担全县少数民族古籍搜集、整理和出版等工作;依法承担宗教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执法职能;负责对全县宗教执法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核实、分析和报告。


二、下属事业单位

榕江县民族研究所

1.主要负责人:潘琪晓

2.咨询电话:0855-6622477

3.工作职责:承担少数民族社会历史、经济、文化、健康、教育、习俗等综合性理论研究,承担各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艺术等方面改革的服务工作,承担少数民族地区民族文化的挖掘、抢救、保护,建立大数据库等服务工作,为决策部门提供必要的理论研究参考服务。承担局机关交办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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