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公开服务,特制定《榕江县林业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和《贵州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榕江县林业局工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予以公开。
一、公开信息分类
(一)信息分类
榕江县林业局信息包括法定公开目录和补充公开目录两大部分,分二级类别设置。法定公开目录包括机构设置、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等。(二)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索引号 |
信息名称 |
信息类别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1、信息名称
简要描述榕江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内容。
2、公开方式
公开方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公开信息目录仅限于主动公开。
3、发布机构
榕江县林业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县林业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2、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林业经济和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5、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6、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7、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8、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9、森林资源、森林防火、生态文明建设、林长制、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情况;
10、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榕江县林业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榕江县人民政府网林业局门户(http://www.rongjiang.gov.cn)公开。此外,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辅助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方法
1、登入榕江县政府网站首页的“信息公开”栏目,可查找相应分类的政务信息。
2、公众可以在县档案馆获得政府公开信息;也可以从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
(一)书面申请受理机构:县林业局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股
咨询服务热线电话:0855—6622059
传真号码:0855—6622059
通信地址:贵州省榕江县林业局
电子邮箱:rjlyj@126.com
邮政编码:55729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榕江县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并直接递交电子版《申请表》即可。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县政府网站下载《申请表》或直接向受理机关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关送交。
3、口头申请
申请人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关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流程图
榕江县林业局依申请公开信息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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