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采取多项措施,严格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州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榕江县林业局权责清单共计47项;二是推行审批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林木采伐许可证“上年度采伐更新证明”承诺制度,全面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三是“全程网办”事项占比78%,超额完成2022 预定“全程网办”事项占比 70%的目标;四是累计办理12345 热线案件10起,接通率、办结率、满意率达100%;五是将我局服务的51家企业任务分解到人,压实责任,每月按时完成企业走访和惠企纾困宣传工作,强化“贵人服务.榕易办”品牌。
二、全面推进依法决策。一是通过召开会议集体决策36次,决定重大事项57项,切实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二是聘请1名法律顾问,凡司法应诉、规范性文件出台等都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完善了法律顾问工作机制,2022年无司法应诉案件。
三、全面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一是全面完成2022年森林督查1339个疑似图斑的核实,排查涉林案件线索38起,其中10起刑事案件已移送县森林公安局,28起行政案件已全部查处并执行到位;二是查处破坏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楠木系列案,立刑事案件共14起,刑事拘留5人,逮捕4人,取保候审10人。扣押涉案物品价值60余万元;三是指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大队严格按照《贵州省主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行使林业行政执法权;四是每位干部职工接受不少于 60 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同时组织全局4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规范化“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组织20余名干部职工通过“绿动贵州”公众号参加省林业局的行政执法“大练兵”“大比武”考试;五是加强森林防火安全、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出动宣传车辆180车(次),张贴和悬挂宣传标语、画图5000余份,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四、全面健全应急处置体系。一是认真落实疫期间“戴口罩、一米线、扫码进入,干部职工100%接种疫苗等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二是经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制订《榕江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并印发实施,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职责,持续建立和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五、全面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动诉源治理。一是开展社会矛盾排查12次,全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二是参加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案件6起,均属于林权证撤证事项,持续推进“两降一升”。
六、全面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一是因我局不再具体行使行政执法权,在发现涉林行政案件时均第一时间将案件线索移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并指导和跟踪案件查处;二是分别按期办理关于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桫椤、保护野生鸟类等2件可能存在不依法履职的检察建议书,按期办复率达 100%。
七、全面加强组织保障。一是集中开展各类法律法规、民法典专题学习4次,同时还结合局里举办各项业务培训的时机,将法律法规一并列入学习培训的内容,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法治林业建设奠定了基础;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在线学法考试,通过考试合格人数达147人,做到学习全覆盖;三是完成1期关于森林防火的民歌制作并加强宣传。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一是在法治政府制度执行方面的工作创新需进一步强;二是林业法律法规进企业、进乡村下基层等落实不够,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法治氛围;三是虽做了大量成效显著的工作,但在培育和树立典型方面工作还不突出,工作亮点较少。
2023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事前执法监管、重在服务,将林业行政执法作为服务于榕江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创新建立“预防为主、轻微免罚、事后回访、重违严惩”的榕江林业服务型执法新模式;二是修订宣传方案,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深入林区、深入基层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压实宣传责任,使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牢固树立保林护林的意识;三是持续加大对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破坏野生动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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