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林长制责任落实做好2023年林业重点工作的令
各级林长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以推行林长制为抓手,做好林长责任区域重点工作,推动林长制机制高效运行,切实担负起榕江县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责任。
一、加强各级林长履职。各级林长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履行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和发展的主体责任,抓细、抓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我县林长制各项工作高效实施。要坚持发现问题为导向,督促问题整改为目的,做好责任区域内的巡林巡查工作,严格按照《榕江县林长巡查制度》的要求,每年县级林长巡林不少于4次(每季度1次)、乡镇级林长不少于12次(每月1次)、村级林长不少于12次(每月1次),并在“植树节、森林日、爱鸟日、荒漠化日、贵州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巡林巡查力度,主动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林草资源保护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强化林草资源保护。各级林长要树立保护就是发展的理念,切实增强保护意识。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做到应管尽管,完成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工作,做好生态护林员管理及培训工作,提高护林员巡护APP使用率和登录率,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保护。加强森林、湿地和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整体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厘清保护边界,确保重点生态区域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加强林草资源监管,持续推进“六个严禁”执法、“清风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狠抓生态环保涉林问题整改,为林业生态建设织密“安全网”。
三、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各级林长要牢固树立安全观,强化森林防火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善网格管理机制、督查检查机制、追责问责机制,切实做到事有人管、火有人防、责有人担。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野外火源管控,在重点林区、重要路口设立检查站点,坚决将火源堵在山下林外,确保“守住山、看住人、管住火”。加强林火隔离带、防火视频监测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森林专业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森林火灾处置能力。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落实预警机制,确保应急处置到位,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
四、强化有害生物防治。各级林长要增强“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防治意识,全力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持续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严格开展枯死萎蔫松木清理工作,确保清理质量和除治成效。加强督导检查,强化疫点、疫木管控处置,发现问题,及时堵塞。加强宣传和检疫执法力度,加大普法宣传和对松木及其制品的调运复检力度,降低人为因素造成的疫情传播几率。强化部门和乡镇间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防控格局,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内。
五、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各级林长要充分认识国土绿化是提升森林覆盖率的有效途径,通过开展国土绿化优化树种结构,实现森林质量提质增效。完成国储林项目建设1.7万亩,营造林2.6万亩,退化林修复(含改培等)2万亩,全面完成2020年退耕还林任务1.15万亩。加强苗圃基地建设,培植优良树种,保障幼苗供应。加强中幼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深入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提高全社会参与植树造林绿化家园的积极性。持续推进森林乡镇、森林村寨、森林人家建设,提升城乡绿化水平。
六、加快涉林资金兑付。各级林长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民生福祉放在重要位置,主动作为,改进作风,切实推动退耕还林资金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涉林资金兑现工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研究,想方设法,拿出具体方案,解决资金兑现问题。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部门、乡镇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采取强力措施,强化财政、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工作合力,夯实资金兑现工作基础,及时兑现资金,提升退耕还林等造林成效,促进农民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七、提高林业经济效益。各级林长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探索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做好森林“四库”文章。要以“稳规模、提质量、强加工、建标准、创品牌、拓市场”的产业发展为理念,以国储林建设为抓手,探索实施森林经营试点,坚持高位推动,认真抓好项目谋划,多渠道筹集资金,全力推动草珊瑚等林业产业持续增效,在种苗培育、基地建设、品牌打造等方面实现新突破,进一步激发林业经济增长动能,助力乡村振兴。
此令
榕江县总林长:侯美彪
徐 勃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