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2023年第一季度县级林长巡查工作方案
为推动我县林长制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根据《中共榕江县委办公室 榕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榕江县全面实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党办通〔2021〕8 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巡查目标
县级林长通过巡查,全面掌握责任区域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指导和落实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发现并协调解决国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病虫防治、森林执法监管、森林防火等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责任区域林长制工作落地见效。
二、巡查时间
本季度县级林长巡查工作在3月31日前完成,各县级林长在此时间节点前自行安排巡查时间,县级各责任单位做好对接联系和服务保障工作。
三、巡查地点
县级林长在各自担任林长的区域内开展巡查工作,由区域内的责任单位规划巡查路线。
四、参加巡查人员
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县级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村(社区)级林长。
五、巡查内容
(一)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检查责任区域内森林防火宣传、重要林区路口的值班值守、护林员履职监管、野外火源管控、森林火灾应急演练和扑救技能培训等情况。
(二)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督促检查责任区域内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以及感染松材线虫病的疫木清理完成情况(重点区域:古州、忠诚、寨蒿、平江、平永、三江、崇义、八开、车民街道、国有林场)。
(三)春季营造林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检查责任区域内退耕还林、采伐迹地更新造林、油茶特色产业造林、全民义务植树等春季造林完成情况;国储林工作推进情况及公益林管理情况。
(四)生态护林员管理情况。督促检查责任区域内生态护林员巡护 APP 的使用情况,确保登录上线率达60%以上。同时建立乡、村级林长与生态护林员工作微信群,推进生态护林员智慧管护系统建设和护林员信息化管理。
(五)乡、村级林长履职情况。督促检查乡、村两级林长落实上级林长批示、交办事项完成情况以及林长制组织体系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
(六)其他。巡查责任区域内是否存在其他破坏森林资源的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级责任单位主动与对应的县级林长对接,制定切实可行的巡查方案,协助林长开展巡查。巡查结束后,各责任单位应及时整理填写巡查记录表(附件1)、问题交办单(附件2)、交办问题完成情况(附件3)、撰写巡查报告、工作简报等材料,经林长签字同意后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
(二)林长巡查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目的,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移交问题责任单位调查处理,并建立问题台账,跟踪督办,销号管理。
(三)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深入挖掘先进典型经验,主动及时向县林长制办公室报送或者通过新闻、网络媒体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合力推动林长制工作不断高效运行。
附件:1.林长巡查记录表
2.林长巡查发现问题交办单
3.林长巡查交办问题完成情况
(联系人:冉孝敏,电话:13885553900,QQ:1013507618,邮箱:rjxlzzbgs@163.com)
附件1 林长巡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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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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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人员及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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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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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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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情况及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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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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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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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签名 |
附件2 林长巡查发现问题交办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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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交办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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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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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问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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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问题具体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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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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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 |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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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办 |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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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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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单位(盖章): |
附件3 林长巡查交办问题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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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问题单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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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问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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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任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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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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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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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牵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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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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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单位(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