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榕江县工业园区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榕工信商务发【2021】36号
各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县直各有关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州工信发【2021】31号)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及园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经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县工信商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共同研究,决定联合开展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榕江县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榕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
2021年11月30日
榕江县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近年来,全县工业园区的迅速发展,为全县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提供了新驱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的增长点。同时随着园区规模不断扩大和进驻企业数量增多,对消防安全提出了新挑战,急需找准鼓励发展和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的平衡点。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冬春火灾防控,深刻吸取省内外工业园区火灾事故教训,推动园区及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杜绝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防线。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业园区火灾形势分析
工业园区总占地面积约16.8平方公里,共注册企业65家,有从业人员3642人,入驻企业涵盖木材加工、服装生产、食品加工、手工制品、生物燃料等多产业集群,涉及人员密集、有毒有害、高温高压和可燃易燃等多个业态。部分工业园区在厂房、仓库等工程建设上为赶工期、抢进度,忽视消防安全审查,未审先建、未验先用现象,导致先天性火灾隐患大量存在,且整改难度大。还有部分进驻企业为节约成本违规使用可燃易燃夹心板材搭建员工宿舍和办公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分析近年来全州园区发生的火灾事故,主要归结于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源头把关不严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部分负有园区管理责任的机构对招商引资企业生产危险性审核把关不严,盲目引进与园区设计、规划性质不相符的企业入驻。例如:2019 年 8 月 22 日,岑巩县贵州茂盛电气有限公司发生的火灾事故,暴露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引进甲类打火机生产企业入驻原设计丁类厂房的情况,最后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二是企业内部管理不善发生火灾,造成蔓延扩大。园区部分企业存在消防安全工作无人抓、无人管,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只注重经济利益轻视消防安全管理。例如:2019 年 10 月 6 日,剑河县贵州剑河园方林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发生的火灾事故,暴露出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混乱,占用防火间距搭建厂房,违规动火作业,火灾发生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只作消音处理未及时到现场核实,最终小火酿成大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三是员工防范意识弱,引发宿舍火灾。部分园区企业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差,缺乏必备的消防安全常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例如:2021年1月18日,台江县贵州金龙金属合金有限公司员工宿舍发生的火灾事故,暴露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用火用电不规范,未做到人走断电熄火。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领导,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朱守碧 县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潘 强 县工信商务局局长
吴发地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 员:罗 丰 县工信商务局副局长
刘锦启 县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吴 杰 县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吴杰同志为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事务,搜集统计报表、通报阶段性工作情况、编发工作简报、计划督查检查以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联络员:韦文碧(县工信商务局副科级干部)、刘锦启(县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吴豪(县工业园区办工作人员)。
三、整治时间及范围
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在全县涉及工业园区企业监管相关行业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开展自查和检查,对工业园区内所有生产、建设企业和员工宿舍,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四、整治重点
(一)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政府层面
严格落实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工业园区及相关行业部门加强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管理;明确工业园区行业主管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园区企业消防工作职责,建立企业入驻安全评估制度;建立定期分析研究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形势,指导工业园区管委会开展消防工作,督促解决工业园区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工作机制。
(二)园区管委会层面
1.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履行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工作职责。分析研究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定期评估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形势,向党委、政府专题报告工业园区消防工作情况,协调指导各行业部门开展工业园区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和隐患消除工作,会商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2.消防安全管理。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归口管理科室,制定并落实日常消防安全排查、检查等管理制度。
3.消防专项规划。进行消防专项规划,排查园区厂房是否通过消防审核、验收,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园区规划和厂房使用性质引进企业入驻。
4.消防设施设备。按照标准建设园区消防设施,已建消防设施是保持正常使用。
5.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标准组建工业园区专职消防队,对已组建的,检查人员、车辆、装备按标准配备到位。组织开展现场拉动演练,检查专职消防队伍实战能力。
(三)行业部门层面
1.工信商务部门。按照工业园区规划和功能布局对入驻企业进行审核把关,落实督促工业园区企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2.消防救援部门。按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对工业园区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和技术服务指导。
3.自然资源部门。对工业园区进行消防专项规划,落实规划审批。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开展工业园区建筑消防审核、验收或设计备案、竣工验收备案;按消防技术规范建设市政消火栓,对工业园区燃气消防安全实施监管。
5.应急部门。开展冶金等工贸企业消防安全监管。
6.水务部门。对工业园区市政消火栓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
7.综合执法部门。对工业园区违章建筑进行依法查处。
8.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工业园区特种设备消防安全和电气产品质量监管。
9.供电部门。落实工业园区用电安全审查,开展用电安全隐患巡查、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督促工业园区及相关行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
(四)园区企业层面
1.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企业内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预算执行消防工作经费。
2.消防安全管理。动火审批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落实,是否严格有效开展防火巡查、检查。仓库、厂房是否存在违规设置员工宿舍。按标准组建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工艺处置队。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制定是否可行,相关人员是否掌握预案内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工程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和其他员工是否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消防知识和操作技能,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
3.建(构)筑物防火。建(构)筑的总平面布局、耐火等级、防火分区、防火分隔、安全疏散、防烟排烟、外墙保温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要求。员工宿舍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可燃易燃夹芯板材搭建员工宿舍和办公室情况。
4.用电用气安全。消防用电负荷等级和可靠性是否符合标准要求,选用电器产品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严格按照标准安装用电设备,是否存在其它用电安全隐患。燃气管道、调压设备布置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严格按照标准设置安全防护设备,是否存在其它燃气使用安全隐患。
5.消防设施设备。按消防技术规范设置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保持完好有效。
(五)企业员工层面
1.职能职责。是否熟知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是否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是否坚守工作岗位,掌握工作岗位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熟练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
2.制度落实。是否班前、班后认真检查岗位上的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自己不能消除的是否立即向上级报告。
3.自救逃生。是否爱护、保养好本岗位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熟悉安全疏散通道和设施,掌握逃生自救的方法。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1月30日至15月5日)。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全面梳理园区企业基本情况,完善园区企业台账报县专项整治办公室(rjxgyyq@163.com)。在 12月5日前制定检查计划,全面铺开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12月6日至2022年3月31日)。县工信商务、消防救援、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住建、水务、综合执法、电力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等内容,开展工业园区消防安全排查检查。根据排查情况建立“三个清单”,按照高、中、低风险等级划分企业消防安全风险等级,实行分级管控,分级整治,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能立即整改的要立查立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问题和区域共性问题,形成隐患风险分析研判报告,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专题汇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4月1日至4月5日)。认真梳理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并向县政府进行专题汇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清工业园区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将本次专项整治作为防止火灾发生、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落实“三必管”要求,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履职,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单位要强化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职业优势,形成检查监管合力。在开展检查的同时要对企业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和培训,强化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提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三)加强信息上报。各单位将开展专项整治情况(附件 2、3、6)于每周四前通过各自业务网分别报县工业园区管委会(rjxgyyq@163.com)、工信商务局(rjgxhswj@126.com)和县消防救援大队(rjxxfdd@163.com),工作总结和向政府提交的专题报告于2022年4月1日前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