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扩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会议公开的范围
包括参加理论学习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全体民警会议、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等,凡研究决定事项不涉密,均应公开。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通过网络及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等向社会公开。
二、会议公开的形式
依托县局公安专网网站、县局OA公文传输系统、微信公众号、微博,以工作动态、简报或会议纪要的形式公开。
三、会议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传达贯彻上级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
(二)交流重要工作情况,研究重点工作任务和具体实施意见;
(三)研究日常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会议公开实施
会议公开由局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会议材料等除涉密外均应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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