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公安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宣传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养老诈骗犯罪,切实提高老年群体防范意识,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根据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最大限度整合宣传资源,拓展宣传渠道,通过网络、文字、图片、视频等媒介和方式,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的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活动,努力实现犯罪手段充分揭露,防范手段全面普及,老年群体防范养老诈骗意识大幅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进一步得到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使工作有序开展,成立榕江县公安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杨勇超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卢 倩 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人
杨文川 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杨秀华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刘 林 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赖乾书 县森林公安局政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局政工室,卢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锦莹同志任副主任,刑侦、治安、经侦、政工、森林公安局等部门有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宣传工作。
三、工作任务
充分用好传统方法和新媒体手段,积极围绕宣传重点,统筹做好网上和网下、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刑侦、治安、经侦、森林公安局、派出所等业务警种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组织开展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广场、进家庭活动,广泛宣传养老诈骗典型案例,揭露犯罪“套路”手法,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二是公安宣传部门充分利用新媒体便利性、传播快的特点,编辑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材料,掀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高潮。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局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活动,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二)履职尽责,协同推进。局属各部门要因地因时制宜,通过传统和现代相结合的方式,创新宣传手法,提升宣传实效。刑侦、治安等业务警种要加强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活动推向全面、推向深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工作格局。
(三)严格考核,跟踪问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督察部门加强工作督导检查,对落实迟缓、推诿扯皮和成效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严格追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