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公安局机构设置

来源: 榕江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6日 16:04:00  

部门名称:榕江县公安局

部门简称:县公安局

地    址:榕江县古州镇城北新区滨河路

联系电话:0855-6622776

电子邮箱:rjxgajbgs@163.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   14:00—17:30

单位负责人:龙俊


一、内设机构

(一)  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

1.主要负责人:杨玉琼

2.咨询电话:0855-6622776

3.工作职责:收集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协调处理紧急警务和授权的警务指挥工作;负责公安统计、机要管理、通信、情报信息收集、研判等工作;负责调查研究,起草、审核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组织新闻发布;负责保密、目标绩效管理、公安史志和档案管理工作。

(二)警务保障室

1.主要负责人:高静

2.咨询电话:0855-6838805

3.工作职责:负责拟订全县公安机关的装备、被装计划,组织分发装备、被装物资;负责编制全县公安业务经费预算,以及公安业务经费的使用、监督和管理;负责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建设和监督执行;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三)法制大队

1.主要负责人:欧举勇

    2.咨询电话:0855-6838805

3.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工作,组织、规划、协调、推动全县公安法制建设。对本局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指导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办理听证、行政复议、刑事复议、国家赔偿案件;负责公安行政诉讼、应诉和复议工作;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评、执法检查、个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依照规定对有关案件进行法律审核;负责刑事案件的初审把关,对办理刑事案件的案件事实、证据、罪名认定、强制措施、程序等重点环节进行审核;负责公安治安行政案件的质量把关工作;管理公安法律文书;依照规定组织、开展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法律学习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和解决公民对公安机关的控告申诉工作;做好案件的立案、督办、查处、审核和报告工作;负责公安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行政审批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公安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为公安行政审批服务对象提供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咨询;指导全县户籍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出入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服务窗口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公安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工作和提出改进意见;其他公安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事项。

(四)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1.主要负责人:刘平

2.咨询电话:0855-6838805

3.工作职能:负责收集掌握全县社会稳定、国内安全情报信息和动态,并拟订对策;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五)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1.主要负责人:刘林

    2.

咨询电话:0855-6838805


    3.工作职责:负责经侦部门管辖的全县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掌握分析全县经济犯罪情况,研究制定对策,组织打击行动。

(六)治安管理大队

1.主要负责人:杨秀山

    2.

咨询电话:0855-6838805


3.工作职责: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拟订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指导、监督和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指导、监督和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民用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剧毒化学品、特种行业等工作;指导、监督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指导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工作;指导、监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以及大型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监督保安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全县反恐怖情报信息、基础防范、侦察打击和应急处置工作;贯彻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拟定预防、打击犯罪工作措施,承担管辖地区生态环境保护(除森林公安管辖案件以外)的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管辖刑事案件的侦破,以及治安案件的打击处理、指导协调工作,建立与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组织生态环境保护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七)刑事侦查大队

1.主要负责人:杨文川

2..咨询电话:0855-6838807

3.工作职责:收集掌握分析全县刑事犯罪动态,通报、交流刑事犯罪,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研究、指挥、协调全县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以及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负责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进行犯罪活动的行业、场所及人员调查控制;负责对已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逮捕、追捕工作;指导、应用刑事技术手段为侦察破案服务,负责现场勘查,提取、检验鉴定痕迹物证,对尸体、人身伤情进行检验、鉴定;负责刑事情报资料、视频资料收集、研判、侦查工作;物建和使用刑事特情。负责推广应用警犬技术工作。

(八)禁毒大队

1.主要负责人:陈秋桂

2.咨询电话:0855-6838805

3.工作职责:组织、指导、协调、实施全县禁毒工作,贯彻落实省、州、县禁毒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收集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毒品案件的侦破和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吸毒人员的收戒、康复工作;负责毒品违法犯罪情报的收集、分析工作负责对毒品案件的侦破和对毒品的鉴定以及吸毒人员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出入境管理大队

1.主要负责人:程少琼

2.咨询电话:0855-3921255

    3.

.工作职责:受理、审批本县公民出国、前往香港、澳门、台湾的申请及涉外服务工作,搜集影响本县社会稳定、政治安定和涉外情报信息。查处全县涉外案(事)件等工作;指导公安外事工作。

(十)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1.主要负责人:吴茗荣

    2.咨询电话:0855-6838805


    3..工作职责:依法开展互联网有害信息监控、舆情导控和情报信息搜报工作;依法加强县内信息网络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维护信息网络安全;依法查处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依法按照严格的审批手续,使用互联网侦控手段,对网上特定对象、特定目标和特定信息开展技术侦察;负责电子证据的取证、鉴定工作;监督、检查、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承担网络与信息安全的信息通报任务;研究制定本地信息安全政策措施。

(十一)特(巡)警大队(加挂“应急处突大队”牌子)

1.主要负责人:赵庆龙

    2.咨询电话:0855-6838805

3.工作职责: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指导全县特(巡)警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参与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事件;处置严重暴力性犯罪事件;处置暴乱、骚乱事件,处置大规模聚众滋事等重大治安事件;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参与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担负城关地区车站、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执勤防控工作,为危难群众提供紧急救助服务和其他应当由公安特(巡)警队承担的特殊任务。

(十二)政工室

1.主要负责人:卢倩

    2.

咨询电话:0855-6838807


    3..工作职责:负责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党建、思想、组织、文化建设;负责警衔的日常管理的上报、民警教育、警体训练、公安宣传、优抚奖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协助县组织人事部门管理考核推荐县公安局所、队、室的领导干部;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十三)看守所

1.主要负责人:杨昌显

    2.

咨询电话:0855-3921907

3.工作职责:负责看管在押人员,加强对在押人员的政策和形势教育,保证看守所的安全,密切配合审讯、审判工作,做好在押人员的生活管理及深挖犯罪线索工作。负责押送人犯投入劳改等工作。

(十四)行政拘留所

1.主要负责人:邱美良

    2.咨询电话:0855-3921905

3.工作职责:贯彻执行监所管理的政策、规定,掌握拘留情况,检查、指导、实施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对行政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安全工作。

(十五)警务督察大队

1.主要负责人:卫东

2.咨询电话:0855-6838805

3.工作职责:负责研究制定落实公安队伍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监督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组织实施督察工作,查处、督办重大违纪案件;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履行党内纪律检查、行政监察、“保护、惩处、监督、教育”职能,开展遵纪守法教育和负责对公安机关财务经费运行情况实施审计监督;负责指导全县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另设:

(一)榕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1.主要负责人:刘波

2.咨询电话:0855-6623481

3.工作职责:负责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指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理交通事故和对机动车辆驾驶

员的管理,以及机动车辆管理,负责“五小类”机动车辆管理,发牌、检验工作;负责“小货”、民用及摩托车驾驶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境内交通警卫和非常情况下的交通管制任务,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榕江县森林公安局

1.主要负责人:韦洋

2.咨询电话:0855-6622091

3.工作职责:指导、督促、检查全县森林公安队伍及业务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重大森林和野生动植物案件的侦破工作,行使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刑事和公安行政案件职权;承担“食、药、环”刑事案件侦破和指导各派出所办理辖区“食、药、环”案件职责。组织拟订全县森林公安装备、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警务保障和项目建议。


二、派出机构

(一)古州派出所

1.主要负责人:杨俊

2.咨询电话:0855-6627001

3.工作职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内区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承办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车江派出所

1.主要负责人:赖向勇

2.咨询电话:0855-6653776

3.工作职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内区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承办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八开派出所

1.主要负责人:杨再灿

2.咨询电话:0855-6821232

3.工作职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内区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承办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定威派出所

1.主要负责人:杨正宇

2.咨询电话:0855-6891076

3.工作职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内区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承办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朗洞派出所

1.主要负责人:杨永华

2.咨询电话:0855-6761110

3.工作职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内区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承办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兴华派出所

1.主要负责人:石开伟 

2.咨询电话:0855-6801232

3.工作职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内区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承办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计划派出所

1.主要负责人:韦忠元

2.咨询电话:0855-6838805

3.工作职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内区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承办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水尾派出所

1.主要负责人:胡林

2.咨询电话:0855-6723475

3.工作职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内区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承办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忠诚派出所

1.主要负责人:黄浩

2.咨询电话:0855-6838805

3.工作职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内区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承办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栽麻派出所

1.主要负责人:游太圣

2.咨询电话:0855-6661224

3.工作职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内区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承办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寨蒿派出所

1.主要负责人:曾

2.咨询电话:0855-6755392

3.工作职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内区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承办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崇义派出所

1.主要负责人:杨再平

2.咨询电话:0855-6671119

3.工作职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内区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承办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乐里派出所

1.主要负责人:乐祖来

2.询电话:0855-6781478

3.工作职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内区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承办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仁里派出所

1.主要负责人:吴昭翼

2.咨询电话:0855-6861183

3.工作职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内区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承办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平阳派出所

1.主要负责人:兰吉青

2.咨询电话:0855-6871312

3.工作职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内区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承办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两汪派出所

1.主要负责人:王芳雄

2.咨询电话:0855-6881168

3.工作职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内区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承办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三江派出所

1.主要负责人:潘年标

2.咨询电话:0855-6811061

3.工作职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内区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承办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平江派出所

1.主要负责人:王枫

2.咨询电话:0855-6848172

3.工作职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内区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承办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平永派出所

1.主要负责人:杨文国

2.咨询电话:0855-6727982

3.工作职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内区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承办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塔石派出所

1.主要负责人:姜永成

2.咨询电话:0855-6851106

3.工作职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内区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承办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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