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下达2023年州级城乡低保补助资金的通知
根据工作要求,现将文件给予公示,并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榕江县财政局反映存在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名反映。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3.联系单位及受理方式:联系单位:榕江县财政局;地址:榕江县古州镇古州中路3-1号(邮编:557200),监督电话:0855-6622099;12317(监督举报电话)邮箱:gzrjxczj@163.com。
榕财社〔2023〕2号-关于转下达2023年州级城乡低保补助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