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3日,省环境保护厅土壤环境管理处处长黄明杰率土壤处相关同志及专家组一行8人,在州环保局总工程师孙建琴同志陪同下来到我县检查并验收榕江县兴华乡摆贝村锑矿废渣污染综合防治工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田静,县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10月23日晚,黄明杰同志主持召开了榕江县兴华乡摆贝村锑矿废渣污染综合防治工程项目验收评审会。会上,县环保局、项目施工方、工程监理、环境监理分别汇报了项目建设及完成情况。省环保厅土壤处相关领导及与会专家分别就项目后期维护、管理及有关验收整改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黄明杰处长对摆贝村锑矿废渣污染综合防治工程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表示项目实施以来环境效益、社会效益显著,当地人民政府和施工方克服了艰巨的困难,真正做到了领导重视、机制健全、举措得力,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并完工。检查验收组一致认为项目符合工程验收要求。
黄明杰处长同时强调,一是要做好项目后期维护管理和当前植被恢复的整改工作;二是要积极扩展思路和方法强化项目环境效益及生态扶贫经济效益的宣传。
榕江县兴华乡摆贝村锑矿废渣污染综合防治工程为2016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项目,项目总投资804万元,项目共完成锑废渣封存15.71万立方米,约23.57万吨,恢复生态面积16.4亩,并将生态修复土地纳入到全县种桑养蚕项目中,有力助推当地脱贫攻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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