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榕江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守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篇大文章,围绕“四个坚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奋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
坚持高位推动,强化制度保障。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县经济发展规划,纳入年度高质量目标考核。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联动合力抓的工作体系。编制印发《榕江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2022-2030)》《榕江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进一步理清创建工作目标、工作责任、工作举措等,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坚持生态优先,筑牢生态屏障。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扎实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全面落实河长制、林长制,大力实施国土绿化行动,持续开展河道治理,聘请780名护河员和 5840名护林(草)员公益岗位,常态化开展巡河巡林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2023年全县各项主要环境指标持续稳中向好。县境内4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30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达标率为100%,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9.5%,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大宗工业固体综合利用率100%、辖区内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率100%、森林覆盖率达74.18%(位居全省第三、全州第一),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坚持项目支撑,加快补齐短板。积极谋划一大批环保基础设施项目。规划重点工程共37项,涵盖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空间、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6类工程。建成一批生态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完成县城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投入运行,完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全县所有乡镇所在地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投入运行,推进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54个村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完成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升级改造,建成覆盖全县250个行政村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坚持绿色发展,做好山水文章。深入实施绿色经济倍增计划,推进绿色工业、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业快速发展。稳步推进绿色工业经济发展,聚焦生态木材主导产业,完成培育15家规上木材加工及配套企业。稳步推进生态农业发展。推动“精品果蔬、两茶一药”为主导的生态农业发展,车江万亩坝区成功创建第三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充分利用做大林下生态经济,林下经济经营和利用林地面积53.39万亩,产值6.8亿元。创新发展“新“三农”模式,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孵化本地网络直播短视频账号1.2万余个,通过网络销售将更多的生态农产品走出大山。强力推进农文旅体融合,做好生态旅游文章。
下一步,榕江县将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的重要讲话和指示要求,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厚植绿色生态底色,积极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不断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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