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农村产权管理和交易中心依据县委编办《关于撤销榕江县农村产权管理和交易中心的通知》(榕编办发〔2019〕79号)文件精神,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榕江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6年8月6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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