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榕江县民政局积极探索创新,通过精准施策,引导社会组织在服务民生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与支持。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民生服务的政策文件,明确了社会组织的定位、职责和发展方向。例如,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拓展链接社会资源,创新设立榕江县共同富裕基金,榕江县人民政府制定印发《榕江县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在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基金下,设立教育救助和激励基金、重大困难家庭救助基金、“一老一小”双阳基金、新市民新生活公益基金、乡村振兴基金等五个子基金。县民政局负责下发重大困难家庭救助基金、“一老一小”双阳基金两个子基金,共240万元,截至目前发放了184.89万元,对自然灾害、重大疾病、其他突发意外事故等造成生活困难的事实无人赡养的老人和儿童、重大困难家庭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截至目前,累计救助394户1032人;在养老服务领域,制定了《榕江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方案(2023—2025年)》,为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机构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等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指导。
二是加强社会组织对接联络。积极参加省州县社会组织培训3次,学习内容涵盖社会组织管理、项目运作、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通过参加培训,提高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在省、州民政局的大力帮助下,我县与社会组织签约的有9个。贵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3月份到榕江县参加村超国际传播推广专题研讨会、贵州省为爱黔行公益服务中心5月份到榕江县调研“阳光小屋计划”公益项目,并实地走访拟进行阳光小屋改造的困境儿童家庭。县民政局将继续做好跟踪服务,加强与签约社会组织对接联络。截至目前,共开展对接联络签约社会组织9个24次。
三是推动社会组织参与民生服务项目。积极开展“关爱困境儿童”等活动,为困境未成年人送去温暖和关爱,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学习辅导、生活关爱等服务,帮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2024年5月下旬,贵州省为爱黔行公益服务中心阳光小屋项目确定了榕江县5户(每户7000元)的改造方案。项目人员将根据方案完成采购,完成小屋改造,帮助5位女童实现小屋从旧变新。2024年7月,贵州省为爱黔行公益服务中心为榕江县事实孤儿女童改造阳光小屋5间,共投入资金23019元。“携手扶贫济困关注孤弃儿童”公益捐款项目工程开展以来,资助我县孤弃儿童助学资金75万元,惠及儿童300余人次,保护特殊困难群体教育教学基本权益。
四是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县民政局建立了社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对社会组织的登记注册、年度检查、活动开展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社会组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截至目前,全县共登记社会组织100家,其中社会团体59家,包括行业协会商会29家,社会服务机构41家。定期对社会组织进行实地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组织架构、财务管理、项目实施等方面。对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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