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结束,年味渐淡。榕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迅速从“节日状态”转为“高效模式”,紧扣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聚焦群众关切,扎实开展节后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用“执法蓝”守护城市“颜值”,为市民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的市容环境。
强化重点区域管控,执法队员采取“定人、定岗、定责”与机动巡查相结合,加强对农贸市场、车站、商圈广场及村超球场等周边人员密集区的管控力度,聚焦垃圾清理、卫生死角清除,非机动车规范停放,整治占道经营、店外摆放、违规促销等行为,拆除过期横幅、违规广告,修复破损路面、路灯等市政设施。同时,引导商户落实“门前三包”,对易反弹区域重点盯防。截至目前,共规范停车412辆次,清理流动摊贩494处、出店经营380次,清理消防通道278次、野广告133张次,专项规范农贸市场周边2次,确保市容市貌美观,停车秩序井然。
针对春节期间设置的7处临时年货销售点,执法队员坚持“教育+劝导”方式逐一排查整治。对已结束经营的,督促及时撤除帐篷、货架等设施并清理遗留垃圾;对仍在经营的,明确撤除时限,引导规范经营;同步清理撤摊后出现“脏乱差”问题。目前,老城区5处年货摊位临时销售点已清理完毕,新城区2处预计在农历正月十六撤摊,有效保障道路畅通和市容整洁。
节后工地陆续复工,执法队员深入工地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围挡设置、物料覆盖、喷淋降尘等措施落实情况,督促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遏制扬尘污染。同时加强夜间施工噪音管控,依法查处未经审批夜间施工行为。累计巡查施工现场40余次,规范围栏遮挡3处,制止噪声扰民2次。此外,深入各乡镇垃圾中转站,督促整改春节期间生活垃圾积压问题,推动垃圾清运恢复常态。
新征程呼唤新作为。榕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秉承精细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理念,紧盯薄弱环节,补齐管理短板,全力服务复工复产与民生需求,为打造整洁、文明、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微博
微信版权所有:榕江县人民政府 黔ICP备16003252号 网站标识码:5226320001 贵公网安备 52263202522634号
地址:榕江县古州北路29号 联系电话:0855—6622836 主办:榕江县人民政府
承办:榕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